店主氣得跳腳。
但終究是他理虧,一邊退錢一邊抱怨:“不是!我午飯都沒吃呢!”
“就顧著給你修手機了,我連一瓶可樂都不配擁有嗎?”
安樂也來了脾氣,生氣地反駁道:“不然呢?”
“弄丟我手機資料的人,就是不配喝可樂!”
“你你你!”
店主急得在原地踏步。
“有什麼了不起啊?”
“你一個小屁孩,手機記憶體才32個g,能有多少重要資料?”
“怕不是跟女朋友的聊天記錄?”
“讓你不愛護手機!”
“這下記錄沒了,看你女朋友氣不氣!明天就跟你分手!”
“啊不!”
店主覺得自己還是說的太保守。
“今天!今天就跟你分!”
安樂再次已經走到門口,聽到店主的話停下了腳步。
店主也不怕他。
安樂看起來瘦瘦弱弱,聽口音是個外地人,沒什麼背景又沒錢,店主不怕得罪。
“怎麼?戳到你心窩了?”
“要我說,這事你也有責任嘛!”
“要是手機裡的資料真的那麼重要,你拿去旗艦店維修啊!來我這兒幹什麼?”
“你自己的手機你都不愛護,也不願意多花錢去官店,還來怪我?”
“我看啊,這資料就該丟!”
“就該給你個教訓!”
“活該!”
安話。
突然,他轉身,看向店主。
因為揹著光,店主看不清他的表情,不自覺地往後退了一步。
“你想幹什麼?”
“說不過我就要打人啊?”
安樂自嘲一笑。
“你說得對,”
“是我活該。”
竟然如此,資料丟了就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