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顧北笙久久沒有說話是因為他在回憶,今天下午寫的契約羊皮紙裡的內容有沒有遺漏。仔細想了想也沒有什麼內容需要補充的於是將羊皮卷遞給酒店老闆
“只要你把這個簽了我就預設你的心是屬於我的了,明白了嗎。”
酒店老闆看完之後臉色很不好看,這分明就是奴隸契約。
第一條:乙方沒有任何人身自由權,可以被甲方隨意支配
第二條:乙方沒有任何財務自主權,乙方的所有資產都應被視為甲方所有物
第三條:契約後乙方個體將預設為甲方的所有物,不再具備“人”所能有的一切權利
第四條........................
甲方:顧北笙乙方
很明顯酒店老闆就是乙方。
按理說這種可笑的協議是不可能被法律允許的,但是酒店老闆心裡就是有那麼一絲的不安,連神都出現了,這個稀奇古怪的羊皮紙又怎麼不能成真。就算是隻有萬分之一的機率成功,自己也不會去嘗試。
因為
輸不起!
一旦契約成功,自己的未來必將永無光明。
顧北笙見酒店老闆久久不肯下筆,匕首的力道又更近了一步,雖然避開了動脈但是血依然流了不少。
笑著對他說“不籤的話就是死哦。“
酒店老闆咬咬牙,在紙上寫了幾個字——張天佑
酒店老闆看顧北笙將羊皮卷拿走,心中慶幸不已。
自己開這個酒吧總是會涉及一些灰色,或黑色的事情。因此自己來到這個城市打拼就從來沒有用過自己的真實姓名,就是怕自己店裡的那些事情殃及妻兒,就算是顧北笙去外打聽,也只能打聽出自己叫張天佑,根本不可能查到自己的真實姓名。
顧北笙拿著羊皮卷定定的看了一會,把羊皮卷放在床頭櫃上,左手扼住酒店老闆的脖子,把拿著匕首的右手空了出來,扎向了酒店老闆的左手。
養尊處優慣了的酒店老闆哪裡能經受起如此的痛苦,剛要放聲尖叫,顧北笙就使勁扼住了他的脖子,使他只能發出奇怪的喝喝聲。
顧北笙低下頭去看著床上的酒店老闆說道
”不要試圖哄騙我,這不是你的真實姓名。”
契約成立後會消失,顧北笙等了一會契約還沒有消失。所以很顯然是因為契約沒有成立,之前說過契約成立的條件是
1雙方明白契約內容
2雙方親自書寫姓名
3真實姓名
三個條件1和2 很顯然達成了,所以契約不成功的原因只有一個了——他沒有寫出自己的真實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