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春秋決獄”對於事關道德標準的事,也就是“父為子綱,君為臣綱,夫為妻綱,以及仁、義、禮、智、信這些三綱五常。”最是適用。
大儒桓寬在《鹽鐵論.刑德》中說過:
“故《春秋》之治獄,論心定罪。志善而違於法者免,志惡而合於法者誅。”
方唐鏡此時的案子用“春秋決獄”來審理,再合適不過。
然而事情豈能如方唐鏡所願,李大宗師是絕對不會被方唐鏡牽著鼻子走的。
一拂袖,李大宗師道:“國有明法,何須循例,此事休要再提!”
用什麼方法審理案子,當然是人家當官的說了算,你算哪根蔥!
“方唐鏡,若是你拿不出新的證據,那麼此間之事便暫且押後,待尋到原告再還你清白!”
李大宗師說完,已是作勢要退堂了,在這個地方,他是一個眨眼都不想多呆。
他要離開這鬼地方。
回到熟悉的公堂,熟悉的官衙,熟悉的模式,拿捏一個小小的方唐鏡如同碾死一隻螻蟻。
“大人,學生還有證據!”
還真的有?
既然有證據,為何之前不拿出來?
莫非這證據非同小可,可以一舉翻盤不成?
李大宗師眯起了眼睛,淡淡地說道:“呈上堂來!”
“學生這就寫出來!”方唐鏡臉色平靜地回答。
李大宗師頓時就隱隱有一種不太好的感覺。
方唐鏡走到那首《青天》之旁。
提起筆,方唐鏡深吸了一口氣,胸中之氣噴薄,頃刻間便寫下了一首詩:
《風雷》
九州生氣持風雷,
萬馬齊喑究可哀。
我勸天公重抖擻,
不拘一格降人才。
噝!
好詩!
好一首殺頭抄家的……
謗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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