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匯總是由分管錢糧的廖師爺和分管刑名的高師爺聯袂送來。主要就是要就這兩個老大難問題向方唐鏡求教。
這方面,縱然是方唐鏡也想不出什麼好的解決方法,不過本著能緩解一點算一點的想法,方唐鏡還是給出了兩條建議:
今後凡犯苔刑,鞭刑,枷刑者,皆可贖之,然非用錢財贖買,而是用鼠贖之,凡二十隻鼠贖一杖之數,鼠身須得完整方能作數,另,可由基金會發捕鼠懸賞,二十隻鼠換銅鐵三十,兩法並施,當能使喚鼠患大減。
二十隻老鼠換三十文銅錢,實是價格不算高,可勝在現在鼠患正盛,有本事的一天捕上百隻也不稀奇,一天便能賺百多文錢,折算下來算是高收入了,不怕大把的人不踴躍。
有了這個辦法,多少能緩解大部鼠患,同時也能讓松江百姓明白官府消滅鼠患的決心,眾志成城,倒也不怕鼠患不除。
眾人都知道方唐鏡是十分精於刑律的,頃刻間解決了大難題,兩位師爺大為佩服,狂拍馬屁,言語間直把方唐鏡捧為古之商鞅,杜周。
送走了兩位師爺,方唐鏡感慨道:“此不過一時興起,距離真正的依法治國還差了十萬八千里。”
老伍他們莫測高深,竟一時不知如介面才好。
倒是秀娘頗有一些見識,便問方唐鏡道:
“聽說古代商鞅以法治國,才使得秦國強大,後來雖然秦朝滅亡,但歷朝歷代都有人主張提高律法的地位,既然律法的地位如此重要,為什麼朝廷專考四五五經,而不考律法?”
自古以來,封建社會都是以人治為本,法治為輔,刑名師爺訟師訟棍之流,皆被視為不入流人物。兼之朝廷以科舉取士,讀書人專研四書五經還來不及,哪裡有空玩什麼律學。
所以大多讀書人當官之後,都是將刑名之權委任給師爺,幕僚也是沒辦法的事情,若是朝廷在四書五經之外加一科刑律,豈不是能讓為官者更好地治理地方?
所以秀娘才有此一問。
方唐鏡其時也是贊同這個觀點的,依法治國才是最正確的開啟方式。
但身處這個時代,他當然不能說出什麼“以法為本”的大道理,這不僅不合時宜,也不符合當代士林的主流價值觀,以自己現在的以量,非要玩什麼非主流,只會死得難看。
沉吟了一會,方唐鏡便道:
“自古治國以德固山川,以律安民生,是故,律有大道,小道。
如周興,來俊臣這等酷吏,操律殘民,身死為天下快者,便是小道!
只有如春秋決獄的董仲舒,鄭玄,包龍圖這等律學大家,立法為民,則是大道!
次一等如沈慈這般,依法為民,洗刷冤情,使得地方清明,也不失為千古名臣。行的也是大道。
從這些例子裡,你應該可以看出來,酷吏之流都是倖進之徒,而名臣皆為飽學之士。
故而我儒家乃是主張先修已身再修他人,先從科舉入仕再熟悉地方刑名,也即先修德再修刑,德為主刑為輔是也。”
方唐鏡的解釋有點勉強,秀娘聽得似懂非懂。
不過沒關係了,秀娘就是想和公子說說話而已,公子說什麼就是什麼,秀娘都愛聽,簡直是百聽不厭,說到了心坎裡去,再好聽不過了。
其它的,很重要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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