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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0日(5) (10)

只一個月,他就覺得自己快要堅持不住了, 推己及人,想想江起雲那三年多, 究竟是怎麼過來的?

他覺得江起雲沒有發瘋,沒有心理扭曲成為一個反社會的大變態,這一定是聖光普照的結果了。

他也能夠理解江起雲的執念和選擇了。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恨,曾經飽嘗失去的痛苦, 才會在重新擁有之後,百般小心翼翼,千般呵護挽留,拼命攥緊再也不放手, 只想給他自己認為最好的,守護他無憂無慮,純淨無暇,就彷彿那些傷害都不曾發生過一樣。

“……所以你明白,我為什麼不願意讓可可恢複記憶了吧?”這些遙遠沉重的記憶被重新翻起,一股腦傾倒出來,這讓江起雲既輕松又疲憊,他幽幽嘆了口氣,有些無力地說,“這段記憶不管是對我還是對可可,都太殘忍了,我活該忘不掉,他忘了不是挺好嗎?而且……”

“而且他不知道事情的緣由,也就不會像現在這樣……離家出走跟你分居了。”童維替他說了。

江起雲心煩意亂地低下頭:“你說可可會原諒我嗎?”

童維想了想,為難地說:“其實我覺得……這事不能怪你。但要說起來,可可受的苦,都是因你而起,現在壞人都死了,不怪你,也沒人可以怪了,難道怪可可自己命不好嗎?”

江起雲苦笑了下,童維這話,話糙理不糙,確實是這麼回事。

“後來呢?後來你們就冬眠了?”兩個相對沉默了一會兒,童維繼續問。

“對。”江起雲轉著杯子裡的紅酒,幽幽地嘆息一聲,“可能是老天爺都看不下去了,隨手丟給我們一點運氣,就在可可準備安樂的那天早上,思和急匆匆地跑到醫院裡來,跟我說有雲和參與資助的‘人類生命延續’計劃取得了重大進展,已經開始招募實驗志願者了。”

“後面的一段時間,我把公司的事打理清楚,交給了思和,又收購了一家生物制藥公司,讓他們主要做記憶損傷和肢體殘疾方面的研究,我立好了遺囑,然後就和可可一起,接受了冬眠。以當時的技術,冬眠的時限最多也就是一百年左右,而且根本不能保證冬眠的人能完好無損地醒過來。我是孤注一擲了,把所有希望都寄託在這一百年裡,希望醫學、科學進步,能夠找到治好可可的方法。”

這是一場跨越時間的豪賭,代價就是他自己的生命。

“你對段思和可真夠信任的,”童維嘖了一聲,“就這麼撒手不管把公司全都交給他,他如果有二心,根本就不會讓你醒過來,就算他沒二心,而是能力不足,也很可能把雲和折騰得什麼都不剩了。”

“那個時候哪裡還能管那麼多?再說,如果這世界上還能有一個我信任的人,也就只有他了。那幾年我狀態非常不好,公司幾經內憂外患,如果他真有想法,早就下手了。”江起雲望向童維,“我沒什麼朋友,當年有一個他,現在有一個你,我知足了。”

童維連忙擺手,半開玩笑半諷刺地說:“不敢不敢,你的朋友可不是那麼好當的,我就老老實實做我的工程師,你就按規矩給我發工資,不要過問我的私生活,不要把我的機器人男朋友送去人權委員會,我就謝天謝地了。”

江起雲臉色訕訕:“……能不能嚴肅一點?你還聽不聽了?”

童維雙手舉起做投降狀,示意他繼續。

江起雲和杜可一共冬眠了97年,這期間,江起雲曾經被喚醒過大約十次,都是在公司面臨重大抉擇,或是藥物研究有了重要進展的時候,他醒來看看各方面的進度,給出自己的意見,再繼續進入冬眠。

97年之後,段思和最後一次把他們喚醒,他告訴江起雲,能治療杜可的藥物有了進展。而這時離一百年的時間上限已經很近,他們也不能再等了。

段思和已經是一個白發蒼蒼、滿面皺紋的老人,他只能坐在輪椅上,與還是青年模樣的江起雲相對。

近百年光陰在他們之間呼嘯而過,時間的流逝卻只在一個人身上刻下印痕,鶴發對童顏,一次呼吸就是一生。

江起雲單膝跪在段思和的輪椅前,握著他皺皺巴巴的手,動情地說:“思和,謝謝……”

段思和老淚縱橫,用沙啞渾濁的嗓音說:“再晚兩年,我也許就見不到你了。能看見你和杜可醒過來,我死而無憾了。你們以後,要好好的。”

江起雲笑了,笑中帶淚:“不知道我們關系的,肯定以為是祖輩在叮囑孫輩,跟孩子送祝福呢。”

兩年前,段思和去世之前,江起雲去看望他,那時老人已經病入膏肓,就差一口氣了,他握著江起雲的手,艱難地說:“其實……這些年,要說我一點私心都沒有,那肯定是假的,但我福薄命淺,沒有兒孫命,兒子孫子有的早早夭折,有的完全沒心思在生意上,現在更是隻剩下段睿這麼一個重孫子了,我知道他不行,別說是掌管雲和,他就是管好他自己都未必做得到。我就只有這麼兩件事需要交代,一個是雲和,我傾盡畢生精力的雲和,就……還給你了。還有一個就是小睿,你看著他點,別讓他犯大錯,富貴平安一生,也就算了。”

江起雲含淚沉默良久,最後趴在他耳邊說:“你放心。”

冬眠蘇醒之後就是艱難的治療,那段日子杜可大部分時間都是處於昏迷狀態的,他在昏迷中接受各種手術,注射各種藥物,到了這個時代,很多以前的頑症都能輕松治癒,杜可的身體恢複地不錯。

江起雲每每在他床邊握著他的手,看著他的臉色一天天紅潤起來,身體一天天豐滿起來,心裡的冰雪就化成一汪春水,他想寒冬終於過去,而春天就要來了。

“對了,普羅米修斯到底是怎麼回事?”童維聽到杜可治病的過程,又想到那種神奇的、惹出了無數麻煩的藥。

“你知道海拉細胞嗎?”江起雲問。

“當然知道,”童維不假思索,“那是1951年,從一名黑人女性的宮頸癌組織裡分離出的細胞株,不同於人類其他細胞,這個細胞株不會衰老致死,可以無限分裂。”

“對,普羅米修斯就是基於這種永生細胞研製出來的,但是動物實驗的成功率非常低,無限分裂很難精確控制,會導致實驗動物各種畸形和變異。按道理說,這種藥是不應該用在人身上的,一旦發生不可控的變異,患者只有死路一條,而藥物很可能會變成病毒,說不定會……”

“會引起生化災難是吧?”

“嗯,”江起雲點頭,神色複雜,“但我實在沒別的辦法,如果不能讓可可徹底恢複健康,讓他醒過來又有什麼意義?好不容易有一次重生的機會,我只想給他最好的一切。哪怕只有億萬分之一的希望,我也必須試一試。”

在用普羅米修斯治療之前,江起雲去拜過一次佛,當時實體的寺廟已經不多了,他費了很大力氣才在深山老林裡找到一個古剎,三跪九叩匍匐于山路,數千臺階逐一而上,終於在古舊斑駁的佛像前許了願望。

不知道是不是體力不支暈倒的時候出現了幻覺,他好像聽見有個聲音在問他:“你到底想求什麼呢?”

江起雲回答那個聲音:“上一世我欠他太多,只求這一世他能忘掉以前的種種磨難,健康醒來,與我團圓,以後生生世世,都讓我能找到他,守護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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