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芙是自由的。
她的理想——鑄劍,已被擱置了三年。
她的親人——母父與姥姥,皆已不在人世。
她的朋友同門——都是無需她來擔心的人。
程芙沒有牽掛,當然是自由的。
可她仍惦記著一件事。
長陰鎮地處大殷西南邊陲,偏僻荒遠,氣候濕熱,因為處在兩國交界,常有商隊途徑,故而倒不算太貧窮。
推開窗,方擷真看見長陰鎮蔚藍的天幕。
她還記得小時候,方虹在院子裡洗衣裳,她才睡醒,只聽見窗外嘩嘩的流水聲,只需把窗一推,方虹便和房頂上的藍一道入了眼。
深深吸了口氣後,方擷真又檢查了一遍枕頭底下的東西,披衣出門。
院子裡有人在等她,是長陰鎮的鎮長:“……好像是幾頭狼,也可能是別的東西,豹子、大蟲什麼,李二膽子小,沒看清楚,所以我也不敢給個定論。”
“到底有幾頭?”
“兩三頭吧,也可能是三四頭……”
方擷真斜睨鎮長一眼,無奈地抿了抿唇。
這可將鎮長嚇得心髒一突,撲通撲通猛跳好幾下。
他不知道這位姓方的姑娘從何而來,只知她常帶一把銀色的劍,會點兒武功,脾氣不太好,而且一年到頭,只在鎮上住短短幾個月,剩下的時間她在哪裡,無人知曉。
那年鎮子裡鬧獸災,一頭熊進鎮吃了人,是這方姑娘提劍而上,捅死了那作惡的怪物。
邊陲小鎮,山林廣闊,有些熊啊虎啊的,也不奇怪,鎮上雖組建了自衛隊,但鎮民們小心翼翼心驚膽戰地摸索,和方姑娘出手利落的英姿是比不了的。
之後再有事,來個野獸山賊什麼的,便會有村民提議去請方姑娘,一來二去,這竟成了不成文的約定——凡是鎮民們不敢的,需要身手不凡的人才來擺平的,都來請方姑娘。
方姑娘脾氣不好,不愛笑,卻從不推辭,也不要報酬,鎮民們倒很敬重她的義舉,連酒肆的老闆,也少收她兩文酒錢。
問清了那野獸的位置,方擷真便提劍進山了。
她做這種事從來不叫自衛隊跟著,怕礙手礙腳,自己還要分神救別人的命。
方擷真出手很痛快,不出半個時辰便帶著兩顆血淋淋的虎頭回了鎮。
回來後也沒什麼態度,只將虎頭扔到看熱鬧的人群邊上,驚起此起彼伏的一串尖叫,便回家洗漱更衣。
在這之後,她到酒館裡,向掌櫃買一壺酒來喝。照慣例,少收她兩文錢。
酒肆不大,東角裡說什麼話,西角都能聽得一清二楚,何況方擷真耳力過人,要聽清別人的聊天聲,輕而易舉。
可是酒肆裡還能談什麼話?
在長陰鎮住了三年下來,方擷真的耳朵早就起繭了。
誰家打架了,誰家死人了,誰家孩子沒錢上學堂了……幾乎沒有新鮮事。
鎮民們都曉得,沒有要緊事,少和方姑娘說話,好話也不行。
故而方擷真獨自靜靜地坐著,任酒肆裡的客人談天說地,話頭總落不到她身上,除非有外地人經過,酒客們的話題才稍微豐富些。
“我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