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兩份影印件,原件只有一份。”
這人不耐的又把材料丟了過來,還做了很無奈的一個表情,兩手一攤:“那不行,兩個被告,必須倆份證明!並且要蓋章!哎對了,看你好像還懂點法律知識嘛,但是你連這都不懂嗎?”
馮喆沒理會立案人員的挑釁說:“有原件。”然後將原件遞過去說:“按相關法律規定,立案的時候只要交影印件就行了,原件我在開庭時出示。”
“那不行!兩個被告,必須兩份原件,怎麼,到底是你說了算,還是我說了算呢?這到底聽誰的?”
亓思齊要說話,被馮喆攔住了:“你看同志,是這樣,我不可能去居委會開兩份一模一樣的居住證明吧?再者,同一件案子,我去麻煩人家兩次,這不太合適吧?而且,這也沒有什麼法律依據吧?”
馮喆一連三個反問,但是這人只是盯著電腦螢幕,馮喆只有重複了一遍:“根據立案登記規定,我堅持起訴,你必須接收材料!”
“你——”
這人彷彿又受到了某種刺激,但是看馮喆一臉的執著、亓思齊一副愛理不理的樣子,他嘆了一口氣,似乎很為難的拿著桌上的手機撥打了一個電話,嗯嗯啊啊的一陣之後,對著手機說:“……我看這人為了立案,似乎拿了一份假的居委會證明……”
亓思齊再也忍不住了:“你怎麼說話呢!誰的居委會證明是假的?”
馮喆再次攔住了亓思齊:“你說話要負法律責任!我將原件都給你看了,現在又沒開庭質證,你怎麼能說我的居住證明是假的?”
馮喆心裡很清楚,根據相關的法律和司法解釋,但凡立案的時候對證據材料只做形式審查,也就是說只看有沒有證據證明,看證據證明是不是符合證據形式,只有在開庭審理案件的時候,才能對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證明力進行實際審查和質證。
現在,這個立案法官在沒有開庭審理的情況下,就直接的說亓思齊的居委會證明是假的,這實在是有點搞笑,也太不嚴謹了。
這時亓思齊說了一句:“難道我們來到了假法院?”
亓思齊情緒已經有些不能受控制了。
玻璃窗裡面的立案法官不知道聽沒聽到亓思齊的話,結束了通話後終於將材料看完了。
亓思齊有了一種終於完成的感覺時,這人竟然將材料從視窗裡又丟了出來:“兩個被告,兩個侵權,你應該分別起訴,到時候是否合併審理,到時候再說。”他說著瞧著亓思齊,彷彿有些勝利的感覺:“因為這是兩個法律關系,就要這樣做,按我說的,懂嗎?”
“法官同志,機場失去行李和偷盜行李的竊賊是兩個型別的法律關系,這兩個法律關系涉及的當事人都是同一個,也就是我的委託人,一個因非法佔有的侵權和一個沒有盡到合同責任的侵權,沒必要就同一個被告的同一類侵權行為再分成多個案子起訴。”
馮喆知道要是按照法院這人所說的亓思齊這件事要是分開起訴的話,法院就可以多收一個案子的起訴費,這是這人刁難的主要原因,但這個立案法官這樣做,同時也是在浪費司法資源,在增加自己和亓思齊的訴訟負累。
不過立案的法官可不管這些,他就是要這樣做。
馮喆語氣很慢地說道:“如果按照你說的,行李裡面的東西有一百多件,這一百多件物品要是被同一個人偷了的話,我現在起訴要求對方返還物品,那麼按照物權法一物一權的規定,一百多件物品就是一百多的物權,這樣就引發了一百個法律關系——我是不是要立一百來個案子才能將丟的那些物品要回來?”
馮喆說的很生動,也有些幽默,但是亓思齊聽了有些笑不出來,她的心情變得有些煩躁,有些鬱悶,很是不開心,有些以前沒有過的感觸在心裡滋生。
“你說的這種情況屬於公安那邊怎麼處理我管不著,我們是法院,就要按照我說的來。”
按你說的來?馮喆瞧著他說:“根據立案登記規定,我要是堅持起訴,你得先受理,如果我的訴訟請求真的不合理,請之後再駁回吧。”
這人再次看了馮喆一眼,彷彿要看穿馮喆到底是做什麼的,他有些無奈的又將材料拿了進去。
這材料幾次三番的被推進來推出去,就像是在推搡一個燙手的山芋。
亓思齊覺得立案法官的表情像是吃了黃連,但是現在又不能不吃進嘴裡去。
不過這人真的很討厭。
“我也不是為難你們。”這個法院的工作人員自辯道:“我這是為了工作負責,不然,你們的起訴被駁回了,我不也要承擔責任嗎?”
又是為了工作負責!工作與負責成了一種口頭禪還是流行病?
這人邊說邊在桌上翻著什麼,接著他又看了亓思齊一眼:“我給你們說啊,這立案登記制度真的有些不合理,是不是?不是實際操作的人,很難理解其中究竟有什麼瑕疵。”
合理不合理,這些和自己有關系嗎?亓思齊心裡鄙夷著這個道貌岸然的立案法官,他有必要給自己普及這些知識?你只管按照你的程式立案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