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被綁的有三十三個孩子,八個有父母,二十五個是無父無母的棄兒。
如今,他們隱隱地以卓婉為中心瞭解著彼此的境況。
大毛只與卓婉聯系,她與所有的人都有聯系。
大毛沉悶了半晌,饅頭是越吃越慢,最後停了下來。
“桃花怎麼樣了?”
桃花是濛濛背出來的,沒了手沒了腳。
“挺好的。”卓婉眉眼彎彎道:“她來卓府找我玩過好幾回,等她把手頭上的話本寫完了就來沙城找我。”
大毛重新啃起了饅頭。
“桃花寫的話本都被編成戲,特別受歡迎,你肯定聽過,骨頭書生。”
大毛被饅頭噎住,劇烈地咳嗽起來。
卓婉遞過去水,笑眯眯地看著他。
矮墩子擠到卓婉的懷裡,小聲道:“我覺的,姐姐寫的十二小兵傳記最好看。”
卓婉笑出了小酒窩,“你真有眼光,姐姐可是桃花的師傅,當然要略勝一籌。”
被饅頭噎住後,大毛又被水給嗆到了,咳的聲嘶力竭。
等緩過了這陣咳嗽,大毛一臉不可思議的驚嚇模樣,“婉徒大師是桃花?”
“嗯~”卓婉甜蜜蜜道:“婉徒,卓婉的徒弟,當然就是桃花了。”
大毛看著她,欲言又止。
“桃花非要叫我師傅的。”卓婉看他張口結舌的模樣,晃了兩下小粗腿。
“你幫了她什麼?”
以她的高傲,她寧願死也不會茍延殘喘地活著,正因為他看透了這一點,才遲遲不敢問起她。他更想不到那麼倔的人會認一個比她小的人為師傅。
“沒幫啥。”卓婉笑容燦爛道:“玩了一個遊戲,我三個月不用手不用腳。”
“完全適應良好,我還咬著筆把夫子佈置的功課都寫完了,夫子說我嘴叼出來的字都比我手寫出來的好看。”
“我一得意,課堂上的其他人都不服氣了,都叼著筆寫了一首詩讓夫子評斷。”
卓婉掐著腰,得瑟地笑了起來,現在想起來,心裡依然覺得美。
“我贏了!課堂上所有的人都輸掉了他們最喜歡的硯臺和毛筆,夫子也把他珍藏的毛筆獎給了我。”
“老祖宗知道後,給了我一個金鎖,二叔二嬸,獎給了我一個金椅,我老爹送給了我一個書鋪。”
“不過。”卓婉扁下了嘴,“我還沒來的及讓青衣入庫,就被桃花給搶走了。”
“夫子的毛筆不能被搶走!我都想好了,我要是用夫子的毛筆寫字,寫的字再難看,夫子也不會說我的,因為這是他的毛筆寫出來的字,寫不好是他毛筆的錯,我用眉筆就能寫的很好看。”
“我一著急,就崩開了纏在手上的絲帶。然後,桃花就把這些東西全部歸到了她的獎勵裡。我說再比一次,桃花不同意,秀衣也不同意。”
“都同樣懶懶的啥都讓人伺候,桃花瘦五斤,我卻胖了十斤,秀衣說,不能再慣著我了,從明天起必須早起鍛煉。唉……”卓婉憂傷地嘆了口氣。
當年為了減下那多出來的十斤肉,她忍饑挨餓,還要被二哥拉著跑山,沒良心的桃花還坐在終點,品著香茶,幸災樂禍。
似乎從那時起,桃花開始接受自己,開始咬著毛筆寫她最喜歡讀的話本,也開始喊她小師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