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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一波才動萬波隨(五)

李顯貴嘿嘿的笑著,一臉的肉沒有褶子,顯得油光水滑,讓馮喆想起了省水族館裡滑不溜秋的海豹。

“少嬉皮笑臉的!你在縣長這裡大吵大鬧,還有理了?你明天是不是要去我那裡喊呢?”

李顯貴彎腰笑:“不敢,我這人就犯渾,我錯了,我錯了!”

“你沒錯!你對我說錯了幹什麼?”

李顯貴急忙轉身對著裘樟清說:“縣長,我錯了,我今後注意工作方法。”

裘樟清笑了笑,擺手說:“李局請坐下說話。”

李顯貴聳了一下鼻子,看看屋裡的眾人,猶豫了一下,方旭說:“你坐不坐?你是居高臨下給我們演講呢?”

李顯貴再次笑了,忙說:“我坐,我坐。”

李顯貴一屁股坐在老闆椅上,想想不對,又站起來,將椅子拉到了屋子的一邊,然後才重新坐下,看著眾人。

方旭這時說:“對腐敗問題,我們堅決不姑息,查處一個,處理一個,該抓的抓,該判刑的判刑,這就是一條紅線,誰觸犯了,那誰就別怪黨紀國法無情。”

紀檢委書記馬文跟著說:“方書記強調的很對。現在我們有一些幹部,身在其位不謀其政,思想浮誇,作風歪曲,行事乖張,很不嚴肅,哪裡像是為人民服務嘛?我覺得應該藉著這次張嚮明的事件,在全縣範圍開展一起廉潔奉公活動,正風氣,講正氣,將方書記的重要指示切實的貫徹落實,不能搞表面功夫,潘書記,你說呢?”

政法委書記、縣總工會主席潘守約點頭說:“是,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我們每個幹部都應該以張嚮明為戒,嚴於律己,作風要強,不能讓老百姓戳我們的脊樑骨罵娘。”

縣委常委、組織部長易本初等潘守約講完了,跟著說:“富生良心,窮長奸計,這話聽著不舒服,其實很有道理,張嚮明這樣的幹部是缺衣少食嗎?不是,他缺少的堅定的信念,他已經忘了當初自己發下的旦旦誓言,忘記了為什麼參加工作,怎麼樣做幹部。”

“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因此,加強思想教育建設,是很有必要的,是時時刻刻都要緊抓不懈的。”

大家說話都滔滔不絕,可是卻沒人喝水,也許這時候天氣寒冷,所謂饑屁冷尿熱瞌睡,眾人都不想在討論熱烈的時候離場,從而錯過了什麼。

馮喆覺得自己應該離開,因為自己在這裡完全是多餘的,剛開始沒走,那是沒法走,這會走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出去燒開水。

但是,裘樟清下來的話讓馮喆打消了這個念頭。

“各位領導都發了言,我也說幾句,算是對李局長剛才問我問題的回答。”

“首先我要說,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這是我們每個在座幹部都應該具有的基本品質,而有根據的批評、揭發、檢舉任何人任何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幹部,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也是我們的神聖權利。”

“第一,李局長剛才問我,張嚮明為什麼被檢察院批捕了?張嚮明犯了什麼錯誤?這是兩個問題,但其實還是一個問題,關於這一點,高建民同志剛才已經回答了,我再補充一下:有關張嚮明同志貪汙問題的舉報材料,並不是交到我這裡的,雖然我的職責是協助、配合方書記管理全縣的各項事務,但是術業有專攻,關於個人的犯罪問題,我認為應該由專門的法律機關來偵查,來處理,他們會比我更專業,這樣一來能有助於查清事實,二來也能有效的保護我們的幹部,而且,讓我去審查一個幹部是不是合格,是不是有違法犯罪行為,這不現實。”

“李局長犯了一個錯誤,司法機關在實施對某個人的偵查批捕時候,是有專項規定的,在沒有對案件合法的偵查、審訊、查明事實,完結案子的時候,他們有權利不對外公開案件的偵破過程,任何人無關的人,沒權利強行讓他們通報案件的任何細節問題,這是我們做幹部應該具有的常識。我既然知道了,就應該保留秘密,不應向外隨意傳播。”

李顯貴聽著,眼睛擠了一下,裘樟清沒看他,接著說:“辛苦的工作是一回事,但是權力需不需要監督?有了問題需不需要查清楚?怎麼能叫背後捅刀子?我們這是內部矛盾,是治病救人,還是敵我矛盾?這實際上是我要說的,也是所回答的第二個問題:你怎麼了?相不相信你?”

“你怎麼了?不知道李局長的這個問話指的是什麼,你是在疑問自己的身體,還是思想?你是在自問,還是在問當時在屋裡的三個人?只有區分了這個,我才能回答你問的。李局長?”

李顯貴有些坐立不安,他沒想到這個到了梅山縣沒幾天的女縣長這樣的伶牙俐齒,可是不回答這個問題是不行的,那自己該怎麼辦?

李顯貴遊移不定的,盯住了馮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