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正閒庭信步地走在保安亭邊。他光溜溜的頭,在白色的太陽光下閃閃發亮;他年輕有朝氣,卻在熠熠生輝的陽光下又顯得久經風霜;他邪惡的笑臉,仍然是在墨鏡下隱藏著的邪惡和姦笑......芳芳無法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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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緊張、激動,心怦怦怦地跳。
放慢腳步,第一個念頭是給法官大哥打電話。
但一摸口袋,手機忘帶!天!這怎麼辦?又如何是好?
芳芳急死了。心亂中罵起自己來。
事實上,忘帶手機不能怪自己。因經常在家,幾乎沒有將手機隨身帶的習慣。剛才在陽臺看書,手機應該就丟在陽臺的凳子上,隨之起身,落在那了,以致壞了現在的事。
但或許也沒那麼糟。自己可以跟著光頭。他去哪裡,我跟到哪裡。
再見機行事。
想好了,繼續觀察。發現:光頭不是空手,一手端著瓶墨汁,一手拿著支墨筆,正不緊不慢地往醫院大廳走,像要辦什麼正經事似的。
芳芳跟上,和光頭保持著距離。
因擔心被發現,走幾步後,取出墨鏡帶上,將衣領往上拉了拉,雖然看起來很神氣,但其實內心異常緊張和脆弱。光頭有那麼一會,眼睛往後望,芳芳就好不害怕,頭埋在花帶後如鴕鳥,以為光頭已經發現。
墨鏡是隨身攜帶在口兜的。貓城每天太陽大,她出門買菜,只要有太陽就戴上墨鏡。可手機,沒有像墨鏡這樣——她還在後悔沒有帶上手機。
就這樣跟蹤著。
急中生智。在此過程中,她想起保安手指的地方,也就是說高如鐵在醫院內。對,高如鐵,高如鐵可以藉助——剛才居然沒有想到,好笨!讓高如鐵把這個傢伙抓了,不正是天賜良機嗎?
這樣,緊張程度大幅度減弱、降溫。
繼續跟蹤。
可當到達醫院大門,透過玻璃卻發現,光頭徑直走近的,正是自己熟悉的男子的身影。
那個身影坐在大廳沙發上。
是高如鐵吧?
芳芳站直身子,作好了跑步進入,快速告訴高如鐵,讓高如鐵第一時間抓住光頭的準備。
慢!那身影真的是高如鐵嗎?側身有些看不清,雖然像,但不能完全肯定。
還是看清了再說。
芳芳本直起的身子又彎起來,猴精猴精的。為了看清,她移步到玻璃牆的另一面。那邊,看過去,正對著那個身影的臉。
看清了,是他,是高如鐵!
芳芳又立起身子,故意習慣性地咳嗽一聲,像是給自己壯膽。
可不對!他們怎麼認識?光頭徑直走近他,兩個還一起說話呢!
而且,看架勢,很熟悉,很隨和,甚至很親密。
芳芳又習慣性地彎下腰,本已取下的墨鏡又戴上。
一邊觀察,一邊腦子轉個不停:他們認識,是一夥的嗎?如果是,怎麼解釋開車撞高老師?撞他自己的姐姐?但如果不是,又怎麼在一起在一起呀?
也許......或者......高如鐵不知道撞姐姐的人是光頭吧?
對!應該是這樣。
那還是要趕緊告訴高如鐵,讓他把這光頭抓起來,送警察局去!
但......不對啊!自己跟高如鐵講過,而且——應該——大哥跟大姐,還有洪先進,都講過的呀!高如鐵怎麼會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