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米之外!
站著七八條人影!
這七八個人,走的歪歪斜斜,一個個垂頭喪氣,似乎有的人還受了傷,被同伴攙扶著,手裡的步槍也沒有端在手裡,而是當作柺棍,拄在了地上。
我去他大爺!
這真叫冤家路窄,做了壞事,該還的債遲早要還!
眼前是些什麼人?
他們就是最初追趕魏可,跑進林子裡的那些士兵,一片混亂之下,這幾個士兵不知道什麼時候,聚集到了一起,在樹林子裡瞎轉,恰好與魏可走了個面對面。
相隔數米遠!
雙方都被這預料不到的場面,弄得愣住了,彼此大眼瞪小眼!
沒說的,所有人立刻就明白了對方的身份!
要說魏可身上穿的迷彩服,在林中奔跑的時候,具有很強的迷惑性,別人很難一直盯牢他。
然而,現在面對面站著,那就太顯眼!
撣家族計程車兵,根本不會穿這種稀奇古怪的服裝,頭上還扣上一頂鋼盔。
那麼他是誰?
這時候在樹林裡玩命逃跑,又不是撣家族士兵的,除了那個躲在暗處,卑鄙地偷襲了他們,造成大量傷亡,然後又在樹林裡搗鬼,造成他們自相殘殺的傢伙,不是這個人還有誰呢?
短暫的一兩秒的停頓,如同過了很長時間。
然後,雙方同時開始動作!
殺啊!
拼命啊!
對面的撣家族士兵,對魏可已經恨到了骨頭裡,哪裡還有不拼命的道理!
魏可呢?他是不得不玩命!
這種時候,那條戰場名言再次證明了它的無比正確性,也就是說,誰先開槍誰能活命。
噠噠噠!
魏可佔了大便宜了。
出於無數次戰鬥的習慣,哪怕在不要命的逃跑,他的步槍也沒有背在身上,而是一直抓在手裡,子彈也是上膛的,隨時保持著可以開槍射擊的狀態。
相反,對面的這些士兵就不行了。
這些士兵在林子裡轉悠這麼久,除了誤傷很多自己人,連敵人的影子都沒看見,又累又沮喪,士氣已經跌到了谷底,步槍雖然抓在手裡,卻沒有一個人事先做好開槍的準備。
第一個開槍的是魏可!
舉槍就射!
一串子彈飛了出去,這是相距僅有數米遠的超近距離射擊,幾乎是魏可扣住扳機,對方的人就被打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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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面八名士兵,只有站在右側的三個人飛了,另外的五個,依舊站在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