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扒開一層層厚實的肉塊,從一團團發膿腫脹的屍體中爬了出來。
他幾欲虛脫,肚子餓得讓他發瘋,兩眼血紅,看見腐肉都像看見珍饈美味,難以剋制肚子裡的饞蟲。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絕對不能吃!”
他咬緊牙關,在石灘上佝僂匍匐,好幾次爬起來,又摔倒好幾次。
兩眼滿是血絲,指甲裡都是泥巴和頭髮。
這些頭髮是誰的?
是活人還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們應該是魔鬼的發須。
“不能吃……”
哪怕這些肉看上去很誘人。
對一個餓了七天的人來說,就算沾滿細菌的蛋白質,也是蛋白質,也是維持身體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別來誘惑我。”
他的聲音嘶啞,喉嚨裡冒著水聲。
這七天七夜,他靠喝傷心河的水過活,藏在屍體中,躲過一波又一波搜查。
來搜他的人是誰?
是農民?
是土匪?
是軍人或者曾經是軍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
他才二十四歲,剛從大學畢業。
對他來說,生活就應該像是故事的開頭一樣,每一天都是一個新的驚喜或驚嚇。
但這種驚嚇對他來說未免也太刺激了。
從昏昏欲睡的大學講堂一覺醒來……
和伍德·普拉克身體中的陳玄穹一樣。
——天變地異。
這是他第八次爬出屍山,取水解渴。
他感覺心肺功能出了問題,一定是水源裡的細菌讓他患了病。
他知道這樣下去自己會死,但是他別無選擇。
——別無選擇的原因也很簡單。
自他醒來時就披上了向日葵軍裝,身上的衣服讓一幫暴民扒去,連一套裡衫都沒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敵國的兵員,被一刀砍去半個腦袋,上槽牙剛好磕在林奇的天靈蓋上,頗有一種後現代服裝藝術的感覺,當場給他戴了個人頭兜帽,他就這麼嚇昏過去。
直到他醒來時,他明白。
除了躲在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裡。躲在這個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別無選擇。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膽小鬼”一類的詞也不能加在一個求生慾望如此強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環境裡,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斷氣,然後儘量地,儘量地遠離這些危險之物、危險之人。
他兩眼因為血汙和泥巴暫時失明,摸到河床時,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開臉上的穢物,想要讓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樣,看清自己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