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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償還血肉

他像是一頭被戲耍的土撥鼠,只能吼出無能狂怒的嘯叫。

“啊!!!”

他紅著臉,扭動著身體,帶著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範克里夫回到了女主人身邊,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幾分嫌棄——這狗怎麼什麼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將刀疤眼帶著椅子一塊扶起來。

刀疤眼這才明白髮生了什麼,他看著身形魁梧詭計多端的黒德爾·阿明,又死死盯著死而復生的伍德·普拉克。

這兩個男人真是難纏。

一個打不過,一個殺不死。

他低下頭,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經認命伏法,只是沒想到,自己會栽在一杯酒裡。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麼?”

“骷髏會的梟雄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不是每個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們沒有名字。【媽媽】不會給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著答道:“你會給你的鐵錘取名嗎?會給一顆釘子,幾個齒輪取名嗎?你會給你的槍取名嗎?”

達里歐舉手:“我以前有兩把槍,都給它們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個重情重義念舊的人,不過現在我們討論的不是這個,達里歐。”伍德轉而問刀疤眼:“那我該怎麼稱呼你?”

刀疤眼:“隨你喜歡,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們的名字。連這個小老頭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著刀疤眼的肩,語氣堅定:“我得把你們區分開,一個個認出來,我去王都以後,要把你們都找出來,然後送進監獄。”

刀疤眼的表情,從嘲笑轉為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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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語氣變得失魂落魄,變得信誓旦旦。

“我說的是真的,伍德,我們都沒有名字,是無名之輩,與草芥一樣。”

伍德問:“你沒有騙我?”

刀疤眼點頭:“我為什麼要騙一個死人?”

此話一出,達里歐掏出槍,往槍裡塞子彈,是動了殺心的意思,他從來不是什麼脾氣溫和的老好人。

伍德攔住了萱丫頭。

他問刀疤眼。

“你說我死了?”

刀疤眼講:“對呀。我們都會死。我是椿風鎮周邊八十里地以內的頭狼,管著六十多個兄弟。除了我們以外,往王都的路上,還有四撥人。各管各的地盤,如果有兄弟不守規矩,到了別人的地盤……”

伍德:“就會被殺死?”

“對。”大土匪點著頭,從斷眉疤的凹痕裡,落下一滴淚來,“除了今天,我沒有跑到這麼遠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軟弱。

他覺得自己要死了,人到臨死時,要往回看,往身後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徑不過五十公里,這就是他一輩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們不能越界,四歲以前,露絲媽媽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許我們互幫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們聚成團。

我不敢和兄弟們說露絲媽媽的壞話,每個孩子都覺得,露絲媽媽在給他們送車隊,送糧食,她說,有勇氣揮動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隊伍裡活過二十年,就能回到露絲媽媽身邊,和媽媽永遠呆在一起。

一開始,我們隊伍裡年長的哥哥們還算聽話,到後來,往外的車隊越來越厲害,我們打不過了,就變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遠就被狼吃掉。露絲要我們賣命,也沒幾個人肯聽。

離椿風鎮越遠,離露絲媽媽越遠,訊息就越閉塞,而外邊的人反而越忠誠,因為距離產生美,他們長大以後,沒幾個人見過露絲媽媽,心裡想的,只有在孩提時代,躺在露絲媽媽懷裡時那種溫暖的感覺。

他們不會靠近鎮子,恪守著殺死越界人的職責,狼來了不會開槍,反而能對同胞扣動扳機,而且殺得又快又狠,因為在他們眼裡,我們是第一批搶到獵物的人,他們只能跟在我們屁股後面喝湯。他們恨我,比起商隊,比起狼,他們更恨我們。”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樣大,小少爺。”刀疤眼瞥著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闆,他說:“不過看得出來,你比我要強,要聰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