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直說道:“要不我在前面給你開道?”
林南想了想說道:“算了吧,如果我們橫衝直撞的賣唱,說不定會被人暴揍一頓”
楊麗榮深以為然的點頭附和。
一路上除了林南和李直不時鬥鬥嘴,丟丟人之外,沒什麼事情發生。周芳菲後悔自己沒有讓林南去賣唱了。
去賣唱丟人,起碼也算是門手藝,可你們現在這個算什麼?粗俗不堪的痴漢嗎?呃~我是不是暴露了什麼?周芳菲可沒看過那些小電影)
下了火車,直奔省電視臺去找劉曉華。
劉曉華熱情的接待了他們幾個,拿出合約,林南一看,每集居然給了2萬塊,40集就是8萬啊。都夠在他們小縣城買套房子的了。
劉曉華對林南解釋道:“因為你們都是沒有名氣的學生,而且幾乎沒有成本,所以我做主給你們每集2萬塊,雖然不多,但也算是對你們的付出給的一點鼓勵吧。你別嫌少,等播出後如果收視率高的話,我會建議臺裡給你們獎勵的,而且後面你們不是還要拍幾十集的嗎?到時候在給你們漲價”8萬塊對電視臺來說,簡直是白菜價,用這個價格就能拿下這個短劇,算是劉曉華上任以來第一件功績。如果收視率高的話,那他的好處就更多了。
林南在合約上籤了字,滿意的說道:“不嫌少,對我們窮學生來說,這已經夠多了,而且我拍這個只是練手而已,也沒打算賺錢,以後賺錢的地方多著呢,不差這點”
李直插話道:“你不差錢,我差啊,你不要就給我吧”
林南鄙視的看了李直一眼,說道:“放心吧,不會少了你們的”
拒絕了劉曉華的挽留,幾人都急著回家呢。到財務領了支票,又去銀行換了現金。
林南給每人分了一沓錢,說道:“這是你們的演出費,以後跟著哥混,錢大大地有”
李直幾人包括林南都是第一次見到這麼多錢,都有些激動。沒想到林南隨便搞搞的短劇,居然能賣出錢來。
楊麗榮說道:“我也沒幹什麼,不能拿這麼多,你還要分給劇組其他人呢”說著要把錢還給林南。
林南笑道:“你還不瞭解我嗎?給你你就拿著,隨便花,以後我們賺的肯定比這多的多,劉曉華這次佔了大便宜,但我也沒跟他計較,哥不在乎這點。以後他會哭著喊著給哥送錢的”
因為省城離縣城只有一百多里路,林南選擇了坐計程車,才2百塊而已。這對現在身揣“鉅款”的他來說是小錢。
楊麗榮提議做火車,林南說了一句,火車那麼多人,萬一被偷了怎麼辦?楊麗榮馬上就同意坐計程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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