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向玉華那,林南也不打算回家了,洗漱一下準備睡覺,這時房門被敲響。
林南起身開啟房門,見兩個30歲左右的男人站在門口,一個便裝,一個穿著警服。
“我們是和諧分局的,林南是吧?有人告你故意傷害,穿好衣服,跟我們走吧”便裝警察看著林南,透過網上查到的照片認出了他。
林南“藝高人膽大”,也不看他們的證件,到哪老子也不是可以任人擺佈的,告訴李直三人,在家等他,穿上衣服走了出去......
向玉華見林南被警察帶走了,心裡害怕,見李直還老神在在的坐在那,急道:“快想辦法啊”
“不用擔心,打架而已,大不了拿點醫藥費唄,林南不是讓你別擔心了嗎”李直無所謂的說道,他知道根本就沒什麼大事。
......
到了樓下,警察拿出手銬把林南銬上了,林南也沒反抗,隨他們折騰。
到了警局,兩個警察把林南的隨身物品全部拿走,把他關進‘鐵籠子’就走了。
林南看看四周環境,一個狹窄的空間,有一把長條椅,牆壁、鐵欄杆都是用軟材料包著,應該是怕犯人傷害自己吧?
等了半響也沒人來審問自己,看時間已經是後半夜了,看來今天得在局子裡過夜了,躺在長條椅上閉上了眼睛......
穿著警服的男子拿著林南的隨身物品,邊走邊說道:“王隊,不動手段的話,怕是這個林南沒那麼容易認罪啊”
被稱作王隊的便裝男人點頭道:“是啊,可人家是公眾人物,如果鬧起來你我都吃不了兜著走”
“那怎麼辦?張少那邊也不好交代啊”
“還是等明天領導上班再說吧,就按正常程式走,如果張少傷的真那麼重,那個林南就算不承認也得承擔後果,如果沒那麼重的話......反正讓他們自己鬥去,別連累我們就行”王隊說道。
“要不您是領導呢,看事就是明白”警服男奉承道。
......
第二天,林南也不知道幾點,反正餓得肚子咕咕叫,這才有個20多歲警察進來說道:“出來吧”
跟著警察進了審訊室,一個40多歲的警察已經坐在那裡,讓林南坐好,問道:“昨晚9點,你在天人酒店518包廂都做了什麼?”
林南不說話,警察又問了幾遍:“不說話也不能逃脫法律的制裁,你還是配合點我們的工作,坦白從寬的道理不用我告訴你吧?”
“幾點了?”林南開口問道。
“十點半”警察答道。
“我可是一滴水沒喝,一口飯沒吃呢,等著挨告吧”
兩個警察面面相覷,他們是剛接手的,不清楚情況,低聲交談了幾句,40多歲的警察出了審訊室。
“範局,那個林南到現在滴水沒進,現在要告我們呢?”
“你們怎麼辦事的,他是公眾人物,事情鬧大了,對警局影響很大的”
範局氣的放下電話,匆匆趕往審訊室,一定要安撫好林南,雖然問題不大,但也是影響警隊形象的,畢竟林南是公眾人物,如果他控告的話,影響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