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廉君緊張的視線中, 時進從袋子裡拿出了……一件白色t恤。
“這是……?”廉君臉上的緊張消失, 變成疑惑。
“這是我上次和卦二出門的時候, 特地給你買回來的衣服,你不記得了嗎?”時進美滋滋地把衣服抖開, 指了指衣服邊角的位置, 說道,“看這裡,這裡有個‘君’字, 我就是看到這個才給你買的。”
廉君順著他指的方向看過去, 果然在t恤衣擺處看到了一個黑色刺繡小字。
“導購員說這衣服上面的字型用的是一個書法大家的字型, 獨家授權的那種, 字也是手工繡上去的,用的是什麼現在已經很少有人使用的國繡……反正我也聽不懂, 總之很稀有就對了。這套‘國學’系列的衣服全球限量,只有七十二件, 繡了‘君’字的只有兩件,我全買回來了。”時進解釋, 從袋子裡掏啊掏,果然又掏了一件白色的t恤出來。
廉君聽著他的解釋,看著他手裡的衣服,眉眼一點點緩了下來,忍不住逗他, 說道:“你當時不是說只給我買了一件衣服嗎?怎麼現在變成有兩件了, 騙我。”
“沒騙你。”時進搖頭, 把後拿出來的那一件t恤比到了自己身上,說道,“這一件是我買給自己的,所以這兩件衣服是你一件,我一件,剛好可以湊成一套情侶裝。”
廉君又愣住了,重複道:“情侶裝?”
“嗯,情侶裝。”時進回答,把兩件衣服放到腿上,傾身拍了下卦二的椅背示意他把擋板升起來,伸手去摸廉君的衣領,笑著說道,“今天還沒結束,所以我們換身衣服,繼續去約會吧!”
……
汽車一路飛馳,朝著b市郊區駛去。
時進不止給廉君準備了衣服,還為他準備了新的褲子鞋子,當然,也全部是情侶款。等汽車穩穩停在目的地門口的時候,廉君已經換下了他的長袍,穿上了時進給他準備的“情侶裝”,甚至還被架上了一副眼鏡。時進自己也換上了新衣服,把舊衣服塞進了袋子。
兩人身上穿的雖然都是白t,但款式卻不太相同。廉君身上的白t設計得比較修身,整體裝飾只有布料自身帶著的一些暗紋和衣擺處繡著的墨色“君”字,十分簡潔內斂。時進身上的白t則是寬松款,雖然也繡了“君”字,但字的顏色卻是紅色,字型也不一樣,十分狂放,很大,繡在了左胸到肩膀這塊十分顯眼的位置,打眼看去,就像是從胸口燃起了一把火,給人一種生命力蓬勃的感覺,很是張揚。
兩件衣服單拎出來看,並不會讓人覺得是一個系列,但等真穿起來靠在了一起,那種和諧相搭的感覺就瞬間凸顯了出來,讓人一看就知道這兩件衣服是出自同一個人之手。
廉君因為長相和氣質的原因,總是會給人一種不好相處和稍顯壓迫的感覺,但在換上這身風格內斂的衣服、架上眼鏡擋住眼中鋒芒之後,整個人立刻顯得溫雅了起來,又因為他體型偏瘦,所以在溫雅之餘,又稍稍生出了那麼點斯文禁慾感。
總而言之,很誘人。
“……完美,這樣就一點都不像是黑社會了。”時進慢慢退開身,聲音幹巴巴的,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意識到一件事——哪怕只是看臉,他肯定也會喜歡廉君的。
這麼完美好看的一個人,誰會不喜歡呢!
廉君見時進表情僵硬,語氣“勉強”,卻瞬間誤會了他的意思,掃一眼他身上穿得十分好看的白t,摸了摸自己偏瘦的手腕,不太自信地問道:“會不會很難看?”
太瘦的人會撐不起衣服,平時他穿著對身材寬容度非常高的袍子,還能遮掩一二,現在換了普通的衣服,身材上的缺陷就全部暴露出來了。
他也只是個普通人而已,會本能地希望自己在戀人眼中是好看的。
時進聞言回神,又上下打量了一下廉君,居然認同地點了點頭,說道:“是有點。”
廉君手指一顫,稍微斂了視線,手不自覺地想去扯一扯衣擺,剛想說那要不還是換回來吧,卻發現時進突然靠了過來,然後抬手,摘掉了他鼻樑上的眼鏡。
“這個眼鏡太醜了,一點都不搭你,你的眼睛這麼好看,還是不擋著的好。”時進把眼鏡丟開,捧著廉君的臉仔細看了看,湊過去吧唧一口,說道,“這樣就很完美了,連普通的t恤都能穿得這麼好看,不愧是我的男朋友!”
廉君先是愣住,然後被他浮誇的表現逗笑,見他眼中的喜歡確實不像是假的,反手抱住他,說道:“你喜歡就好。”
“我當然喜歡!”時進又親了他一下,然後退開身,側身握住車門把手,說道,“好了,時間緊迫,我們去約會。”
廉君順著他的動作往車外看去,發現外面黑乎乎的連個路燈都沒有,只隱約能分辨出車外不遠處是一片小樹林,微微皺眉,問道:“這裡是哪?”
“你過會就知道了。”時進先一步下車,然後取出輪椅扶他出來,給他噴上驅蚊水,告別卦二後推著他徑直拐進小樹林,順著林中小路朝著未知的前方走去。
因為被樹木遮擋了月光,所以林子裡比外面更暗,廉君眉頭始終皺著,按開時進塞過來的手電筒,觀察一下週圍的環境,想提醒時進注意安全,結果嘴剛張開,就被時進的話打斷了。
“快到了,別眨眼睛。”時進的聲音裡帶著一絲壓抑的期待和激動,說著突然加快了速度,幾乎是推著廉君小跑著拐過了前方轉角,跑出樹林,邁進林邊一道設計卡通的原始木門,慢慢緩沖停在了一個開闊的類似廣場的地方,不知道從哪掏出了一個口哨,用力吹了兩聲。
咻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