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對夫妻一出去丁果就睜開了眼,揉了揉掐過的地方,微微嘶氣。
穿書確定!
“這倒黴事兒怎麼就讓我攤上了呢!”
穿書因素是什麼?是她打的負分還是因為跟書裡某角色重名?
丁果自覺是後者。
她在評論區說自己跟某角色重名時還有姐妹蓋樓:穿書警告,建議背誦全文。
這種玩笑很常見,她一笑置之,並不當回事。
可誰能想到她居然真穿成了自己最討厭的那個角色。
怎麼說呢?
書裡的‘丁果’,剛滿月就被親媽嶽紅梅送回鄉下交給婆婆帶,卻抱了個別人家的女嬰回去撫養。
對外聲稱是一個對她有恩的乾姐妹難產去世,男方家裡嫌是個丫頭片子,想送人,她為了報答這份恩情,決定撫養這個女孩。
呸,狗屁的乾姐妹,明明是嶽紅梅白月光的孩子。
對方並未去世,而是因為犯事下放勞改去了。
那男人的妻子陪著吃了幾年苦,後來跑了,書裡沒有下文,不知道是作者忘了,還是丁果看的沒那麼仔細,忽略了這個不起眼的角色的結局。
總之,那男人就是嶽紅梅的執念,以至於不惜冒險撫養對方的女兒,對其寵愛有加,並取名‘念君’。
也是有夠痴情的!
說回女配‘丁果’。
十三歲,奶奶去世,‘丁果’被接回城。
此時家裡哪還有她的立足之地。
大弟、二弟以及父母后添的一雙兒女只認養女這個姐妹。
對原主則是各種嫌棄,稱呼‘鄉下來的’‘那個土包子’‘鄉巴佬’等等。
父母也嫌她行為舉止太鄉氣上不了檯面,時常呼來喝去。
‘丁果’知道家裡人不喜歡她,她藏起心底的傷感,包容著弟弟妹妹們的無禮,低眉順目的給一大家子當牛做馬,包羅了全家人的衣服、衛生以及一日三餐。
她想用勤勞來獲得認可,殊不知卻讓她的付出變得愈發理所當然。
16歲時,街道來家裡動員上山下鄉,彼時家中符合下鄉資格的有四人,‘丁果’、比‘丁果’晚出生十分鐘的大弟丁建國、養女丁念君,以及比‘丁果’小一歲的二弟丁建設。
街道上催得緊,讓他們趕緊表態,好歹得先走一個。
都不需要費勁勸說,父母只簡單表示‘你是家裡長女,又是弟弟妹妹們的姐姐,應該做個表率’,並以一種殷切的、委以重任的目光注視著她,‘丁果’便有產生了一種自己被家人需要的責任感,忙不迭點頭報名下鄉了。
送走‘丁果’,家裡能量突然強大了!
也不知丁志鋼兩口子怎麼運作的,大兒子、二兒子先後安排了工作,連養女都被‘丁果’父母塞進本市的紡織廠,還當了一名小幹事。
一家人繼續和和美美過日子,只有女配在鄉下面朝黃土背朝天。
後來,養女談了個高幹子弟,家世很好,屬於丁家踩著梯子都夠不上的那種。
可男方父母看不上丁家,奈何兒子又喜歡,無法將兩人拆散,便出了個難題:丁念君想進他們家門,就得給他們另一個智力有問題的兒子帶個媳婦過去。
丁志鋼兩口子不想放棄這門親事,遂想起了在鄉下當知青的大女兒,商議過後把人接回城,稍微打了點親情牌,‘丁果’就一臉奉獻精神地點了頭,隨養女一起嫁去了首都,她嫁給傻子,丁念君嫁給了一表人才的如意郎君。
‘丁果’貫穿全文的口頭禪是:‘只要家裡好,我咋著都行’或者,‘只要XX好好的,我無所謂,咋著都行’,彷彿是沒有自我的提線木偶,一生都被得不到的親情牽絆著。
嫁人後,‘丁果’伺候傻子丈夫,伺候公婆,包攬了所有家務。
男女主前幾年只負責卿卿我我、恩恩愛愛,後面開始聯手創業,生的孩子都是‘丁果’在照顧。
後來孃家這邊小侄子、小侄女陸續出生,她成了專職帶娃保姆,最後卻養出一堆小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