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血族來說。
血液比黃金還珍貴。
安德烈忍著疼痛,連忙按住血管,先止住了血。他咬著獠牙,滿臉的憤恨:“可惡!可惡啊!你是第一個讓我受這麼重傷的人!”
吳庸笑著將手裡的半截小拇指扔到身後:“聽你這麼說,似乎我應該感到榮幸。”
安德烈咬牙切齒道:“不,你應該感到恐懼!因為你馬上將會面對我瘋狂的報復!”
吳庸嘖嘖有聲:“你似乎還沒有認清楚形勢。我的力量比你強大的多,其實我對付你,根本不費吹灰之力,我只需要用一成。不,一成有點多了,半成的力量就能打得你滿地找牙。”
安德烈被一通鄙視,差點氣的發昏。
他自打被血族之王提點後,從沒有吃過敗仗,更沒有被這樣羞辱過。
聽到這話,頓時忍不住。
安德烈吼道:“我只是有些輕敵,讓你佔了點便宜。你不要以為,這就是我真正的實力。我安德烈侯爵,殺你就像踩死一隻螞蟻一樣容易。可惡的傢伙,就讓你見識見識,我真正的實力。”
吼完之後。
他猛地一甩胳膊。
咔咔咔。
那節斷掉的小拇指處,竟傳來爆豆一樣的聲音。
片刻過去。
原本斷掉的手指竟恢復如初,就像從來沒有受過傷一樣。
馬賽主教他們看見這一幕都看呆了。
我去。
斷掉的手指,生長的居然這麼快,好強大的恢復能力。
安德烈略帶得意道:“看見沒有,這就是王的神奇力量,只要不將我的細胞全部破壞,我就能無限重生。也可以說,偉大的安德烈侯爵是殺不死的。”
吳庸見了流露出極大的興趣。他沒有著急動手,而是問道:“真的嗎?要殺死你,必須把所有細胞破壞?”
安德烈獰笑道:“沒錯,害怕了吧。”
卻見吳庸反而拍手叫好:“好,太棒了,那我就不用擔心,一不小心把你殺死了。”
事實上。
剛剛吳庸一直在思考,怎麼把自己的力量控制在一個區間,既能打敗打怕安德烈,又不至於把他打死。畢竟他的力量太強,若是控制不好,很容易還沒有套出自己想要的秘密,就把安德烈弄死。
現在好了。
知道安德烈必須破壞所有細胞才能殺死。
他可以放開手腳了。
安德烈聽後,血液瞬間湧向大腦:“無知的傢伙!我要你死啊!”
唰。
他的身體化作殘影,朝吳庸掠去。
血族最引以為傲的就是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