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我們離開後不久,你就和外婆一起去改了名字,去掉了自己的姓氏。”
“可能只是一時興起,我也不記得了。”春陽如是說。
季行知沉默許久,說道:“那我們交換一下怎麼樣?”
春陽怔愣抬起頭,“交換什麼?”
“你告訴我,當時為什麼堅持改名字。我也告訴你,這段時間,我頻繁夢到關於你的那些夢。”
聞言,春陽渾身僵硬,臉色煞白。
夢?什麼夢?
是那些和她夢裡一樣的夢?還是其他什麼?
春陽眼眶濕潤,冷風吹得她打了個寒顫,聲音幹澀地問:“什麼夢?”
季行知抬眸看向遠方,“你先告訴我,為什麼改名字。”
春陽抿緊唇瓣,季行知為什麼執著於這個問題,春陽不清楚,但是她的確不是像她說的那樣,不記得他們回來、不記得自己為什麼去掉姓氏的事情。
盡管已經過去十一年,春陽依舊把那天的事情,記得很清楚。
爸媽離婚在春陽三歲的時候,趙希蘭拿到她的撫養權,但是沒有穩定的經濟來源養活春陽,就暫時把她送到外婆家,之後就去了大城市打拼。
大城市機會多,賺得錢多,相對應屬於自己的時間、維持生活的經濟都會相應地産生變化,導致除了每月往家裡寄錢,她實在分身乏術,無法將春陽接到身邊。
那個時候,春陽還有姓,叫陸春陽。
她太小了,不能明白和父母分開意味著什麼,總以為和以前一樣,他們只是出去上班,天黑就會回來。
春陽等了好久,在家裡等,在幼兒園等,在每一個夜晚等,即使外婆無數次告訴她,爸爸媽媽暫時不會回來,即使在手機和爸爸媽媽透過電話,得到的只是一堆精緻的玩具,她依然不放棄。
五歲那年,外婆高高興興抱著她,跟她說:“媽媽馬上就要回來了,還給你帶了一個哥哥。”
春陽太開心了,在家裡翻箱倒櫃,找到了自己最喜歡的裙子,滿心期待地等著媽媽和不認識的哥哥回來。
可是大人很自負,以為小孩子什麼都不懂,在媽媽回來的前一天,他們像看熱鬧似的湊在春陽的家,玩笑似的說著一些話。
“聽說希蘭新找了一個,也是二婚,還有個兒子呢!”
“真的假的?那他們回來不會商量結婚的事吧?”
“我估計是,男方家裡做生意,有點小錢,但是生意還不穩定。”
“這回要順便把春陽接過去?那可就享福咯!”
“享什麼福啊?男方帶著一個兒子呢!本來離了婚帶個女兒就不好再找,男方能同意把春陽接過去?”
“別說女方離婚帶一個女兒,就是男方離婚帶一個女兒都不好找,那不是白白給別人家養了嗎?”
“就算同意把春陽接過去,你看吧,男方家裡指不定多嫌棄呢,到時候娘倆都得受委屈。”
“說起來,春陽她爸還挺聰明,離婚帶小孩和不帶小孩那是完全不一樣,春陽的撫養權他掙都沒掙呢。”
“所以說啊,早知道要離婚,幹嘛生個孩子當累贅了?”
……
他們說這些話的時候,春陽就坐在沙發上,安靜又期待地幻想著媽媽回來的樣子。
春陽雖然年紀小,有些話聽不懂,可是她隱隱約約能夠明白他們的意思。
爸爸媽媽離婚了,她變成了他們累贅。
爸爸放棄了她的撫養權,如果以後她跟著媽媽,媽媽和新爸爸結婚會受委屈。
春陽不想讓媽媽受委屈,也不想成為爸爸的累贅。
媽媽和新爸爸到家後,問她願不願意和他們一起生活,春陽躲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