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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重要的東西她都帶在身上,可以直接去車站了。只是有些對不起旅館的老闆娘,她真是個好人,昨天還送了她一個黃桃罐頭呢,可她卻沒付今天的房費就跑路了。
她的房間裡還有些小玩意兒,希望老闆收拾房間的時候別扔,都拿去抵房費,這樣她的愧疚感可以少一些。
在車站門口遇到已經準備離站的去山水縣城的班車,她補了張票,坐了上去。
透過車窗,看著這個灰濛濛的城市,她打從心底感到厭惡。
如果可以,她再也不要來這裡了。還好,她認識了一個可靠的老闆,以後要是需要什麼貨,直接電話聯系就可以了。
車上非常嘈雜,認識的,不認識的,大家聊的不亦樂乎,張小蕙被吵得心煩意亂,真後悔把隨身聽沒帶來,這樣的話就可以聽歌了。
然而,那隨聲聽是林恆遠買的,所謂睹物思人,如果聽著隨身聽的話,難免不想起那個小混蛋。
算了!什麼都不想,睡覺吧!
張小蕙把外套蓋在自己的身上,腦袋靠在椅子靠背上,閉上眼睛裝睡。裝著裝著,也就真的睡著了。
這個樣子的話,以後真不能一個人出門,萬一跟新聞上報道的那樣,在睡著的時候被流氓摸了還不知道,那是何等臥槽的事啊!
進入深度睡眠之前,張小蕙這麼想。
另一邊,林恆遠追著那個穿紫色運動服的身影,追著追著就失去了目標,他懊惱地給了自己一巴掌。
冷靜下來仔細想了想,他去了張小蕙住的旅館。
就算她一氣之下要回山水縣城,也得去旅館收拾行李吧,他剛剛可是看到她什麼都沒帶。
林恆遠的想法適用於一般女孩兒,但張小蕙是個不一樣的炮仗,她的脾氣上來,什麼事都幹得出來。
那些來的第一天在路上隨手買的準備送給弟弟妹妹的花花綠綠的零食,還有給林恆遠帶的她的廠子裡新出的冰皮點心,統統都給她扔掉了。
這要是給小蘭知道了,肯定會罵她敗家的。
林恆遠敲門的時候,老闆娘過來告訴他,住在這裡的女孩子急匆匆跑出去了,到現在還沒回來,並狐疑地問,“你是她什麼人啊?”
這裡距離紅燈區一步之遙,住客龍蛇混雜,來訪的人也是,其中不乏專門誘拐單純的少女們的皮條客們。
他們看準目標,像一匹狡猾的狐貍一樣轉進轉出,伺機進攻,將那些來大城市淘金的女孩子拖進無底的深淵,變成他們的性奴和搖錢樹。
被人當成了那種下流胚,林恆遠特別生氣,他怒氣沖沖地說,“我當然是她老公了,還能是她什麼人?她來看我,我們吵架了,我找不到她,所以找到這裡來了。”
提起吵架,老闆娘有了些印象。
“哦——!”她的聲音拖得長長的,“你是找了個“省城”裡的新媳婦兒,不想要“縣城”裡的媳婦兒了吧?我說小夥子,看你長得麻麻利利的一個人,怎麼能做這麼喪盡天良,活該被天打雷劈的事?”
“您知道什麼呀?不知道就別瞎說!你把她房間的門開啟,我在裡面等她。她回來了我好好跟她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