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曹,你現在還回手機一切還來得及,別一錯再錯!”沈琳翔對曹毅的語氣變得嚴厲起來。
實在沒想到,曹毅居然做出這麼齷齪的事情!
先前生病時,沈琳翔讓汪謙代班主持《歷史講壇》,曹毅居然串通李教授坑了科教頻道一把。
昨天臺領導過來視察,曹毅故意說了個錯誤的錄播時間,害得汪謙連準備時間都沒有倉促上場出現了嚴重失誤。
今天,他居然偷拿並破壞汪謙的手機,這件事的惡劣程度,已經不止是道德層面上的了,而是嚴重觸犯了法律!
曹毅繼續不吱聲,不回答沈琳翔的問話,他現在臉上發燒得厲害、腦子裡更是一團糟,什麼也想不清楚。
曹毅唯一能想清楚的,就是他被汪謙給設了個圈套坑了進去!而且,這個坑挖得很深!現在他想跳都跳不出來了!
“把手機還了吧!做人別這麼絕。”薄荷開了口,先前她還幫著勸說了汪謙幾句,現在知道真相後,感覺著自己被曹毅耍弄了,內心不由得很是氣憤。
“手機還了吧,不然很被動的。”袁志偉也湊到曹毅耳邊低聲嘀咕了一句。
圍觀的同事也紛紛議論了起來,這些工作人員要麼是各欄目主持人,要麼是節目導演、策劃、編輯之類的,他們深知節目手稿的重要性,而且知道曹毅是這個原因偷手機之後,都對曹毅的所作所為有些不齒。
先前他們一致遣責汪謙,但現在知道真相,發現自己被曹毅欺騙和利用了,內心裡對曹毅還隱約有些憤怒起來。
“五千元以上盜竊罪可以入刑的吧?另外我是不是可以起訴他,讓他賠償我資料的損失?”汪謙向民警提了出來。
“五千元以上盜竊罪確實可以入刑,賠償資料損失之類的要請教律師。”民警回答了汪謙。
“扯尼瑪的淡!你那手機是幾百塊錢的山寨貨!怎麼可能值五千以上?你的手稿寫了幾年?怎麼可能沒有備份?”曹毅聽到民警的話之後慌了神,向汪謙大罵並辯解了起來。
“曹毅你還真有臉!ate10在你眼中是山寨貨?我有購機的正規發票,ate10,上面價格寫得清清楚楚,六千元!”汪謙拿出了先前從店老闆那裡得到的發票,遞到了民警手中。
至於那行寫在發票邊緣的小字,早就被汪謙用筆塗抹掉了,假裝成隨意塗鴉。
而電腦影片裡,汪謙的手機放在一個黑色的手機套裡,根本無法分辨是什麼型號。
“有發票就能證明你手機值六千?少特麼扯淡!你怎麼不拿張六萬的發票過來?”曹毅聲音顫抖了起來,他感覺越來越不妙,原本以為這新人很傻很天真,沒想到心機這麼深!一環套一環是把他曹毅把往死路上逼啊!
盜竊罪,金額達到五千以上量刑標準都不一樣了。
“曹老師,你做賊都做得這麼理直氣壯,我也是醉了!”汪謙冷哼了一聲。
“電腦裡的影片可以證明你確實偷拿了他的手機,他也出示了有效的證據證明瞭手機的價值,這位先生你已經涉嫌盜竊罪,請你先把贓物交還失主。如果你認為他的手機不值那個價,請你出示你的證據,否則我們將按失主提交的證據處理。”民警向曹毅提了出來。
小偷被公開抓獲,損失當然按失主提交的證據處理,合理合法。
以前這種案子民警也辦過,通常發生在大學宿舍,有人偷了同寢室同學的手機、膝上型電腦等等,有時候失主甚至無法出示發票證據,都按失主口頭申報的損失金額處理了,這方面公安機關毫無疑問會偏向失主。
“手機……手機我已經扔了!他……他是故意這麼做,引~誘我拿他的手機、扔掉他的手機,我……我……你們沒看出來嗎?他……他設計陷害我!”曹毅又氣又怕,甚至有些語無倫次起來。
“曹毅你的臉皮要有多厚,才能說出這樣的話來?我不小心把手機拉在辦公桌上了,就是我引~誘你盜竊?難不成以後辦公桌上的東西只要離開就全都要帶在身上?否則就是引~誘別人偷竊?我辛辛苦苦構思數年、寫了近半年的稿子,就這麼隨那個手機一起沒了!你知道你這麼做給我造成了多大損失?鐵證如山你偷我的手機,現在反成了我陷害你?還有沒有天理了?民警同志,別的話我不想多說!小偷已經抓到了,請您依法為我主持公道!”汪謙看向了身邊的民警。
薄荷、張萌迪聽到曹毅剛才說的話之後,臉上也都現出了鄙夷的神情,曹毅的所作所為甚至讓她們都感到有些惡心了,和這樣的人共事,真是一種恥辱啊!
圍觀的眾人聽到曹毅的話之後也都搖了搖頭,偷別人手機毫無疑問大錯特錯,再這麼狡辯,只能說人品有問題了。
“這位先生,你說的陷害什麼的和本案無關,也不是我要考慮的事情,你涉嫌盜竊手機的事實成立,證據齊全,而且還毀損了贓物導致贓物價值無法估算。失主的發票證明瞭手機的價值,在你沒有提出有效證據反駁的情況下,我只能按照法律規定對你採取強制措施了!”民警對曹毅說的陷害什麼的不感興趣,這種時候他肯定按照法律程式辦事。
這可是在電視臺裡啊!身邊一圈全都是邶滸電視臺的主持人,公眾人物,如果他的處理有什麼不妥當,這些人分分鐘能把他捧到微博熱搜上去!
曹毅偷手機證據確鑿,還親口承認了毀壞贓物,如果不抓他,對這民警來說就是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