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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九章 迷失

白歌撇撇嘴,只好進入腦洞,花點能量,像之前取腎一樣,直接腦袋上的數十條頭發拔下。

眼看著超速再生修複了頭上的血流如注,白歌將這些黑色的細胞扔在地上。

鈴鐺迅速的用血球紅細胞與黑色的活發細胞組合,加以一些合金碎屑,新型的奈米材料,終於為白歌生産了兩套衣物。

一套白歌穿在身上,另一套則在腦洞裡備用。

這套衣服泛著紅黑色,質地詭異,看起來更像是黑光病毒原型體的血肉光澤。

不過在鈴鐺的設計下,總體來看,只要不仔細檢視與摸索,正常地看過去都只會覺得是比較有個性的衣服。

現在別說白歌,隨意換個人穿著這套衣服,將衫帽一戴,都不懼火燒雷劈了。

……

撒哈拉沙漠非常大,九百多萬平方公裡的沙漠,邊緣地帶被多個北非國家瓜分,但其最惡劣的中心地帶,雖然名義上屬於一些國家,但實際上是沒人能生存的。

這裡是最不適宜人類生存的地帶之一,一眼望不到邊際的沙海,在太陽光照射下灼熱的氣溫形成一片死地。

沒有任何活物,哪怕是極頑強的仙人掌都沒一個。

沙子,沙子,除了沙子,還是沙子。

不過,盡管都惡劣成這樣了,竟然還是有個人類出現在這裡。

這個人類看起來是個歐美裔,頭上包著遮陽的衣服,渾身幹燥無比,嘴唇破裂慘白,連血似乎都蒸發了。

盡管已經是秋季,但沙漠的白天光照依舊充足,這人顯然已經嚴重脫水。

他麻木地走上一座沙丘,看向遠方,依舊是一望無際的黃沙。

眼神中流露出絕望,他終於不願意走了,似乎已經放棄,雙膝一軟就跪在了地上。

隨後從沙丘上滑落,斜躺在沙丘背陰的地方,蜷縮著等死。

他是一名法國探險家,名叫歌德。他試圖一個人橫穿沙漠,並且拿著攝像機自己記錄過程。

然而十天前遭遇了大風暴,被迫朝著逆反的方向逃跑,在遮天蔽日的黃沙掩蓋下,他闖入了最危險的死亡地帶。

所謂死亡地帶,便是指撒哈拉沙漠中心方圓二十公裡的終極生命禁區。

在這裡,連昆蟲都活不下去。

不過他畢竟經驗豐富,幾年前來過這裡,知道只要順著太陽指引的方向,堅持朝著一個方向走,還是能走出去的。

畢竟這片範圍直徑也才四十公裡,只要走出去,說不定就能看到少量的植物,繼而能得到一丁點水份補給。

可是,這片死亡地帶似乎出現了某種不可預料的變化。

他連續朝著西邊走了大約七十公裡,直到身上的所有水都耗盡,也沒能找到哪怕一根植物。

周圍永遠是走不完的黃沙。

“怎麼會……死亡地帶沒這麼大的……難道太陽的方向也有錯?”

漸漸地,歌德發現每當他跨越一座沙丘時,環境就會變得面目全非。

回頭看去,來時經過的沙丘,已經變得陌生,彷彿他不是從那裡來得一般。

這個發現,讓他無比絕望,似乎連太陽都不再可信,他全然不知道該往哪裡走了。

詭異的迷失,走不完的正確方向,小小的死亡地帶,彷彿變得無窮大一般。

歌德因為在寸草不生的黑沙漠裡迷失好幾天,早已將身上的水喝光了,此時已經兩天沒有滴水攝入,陷入了脫水狀態。

此時此刻,已經絕望放棄的他,拿出攝像機開始錄遺言。

他的聲音很快沙啞,那種幹涸的痛苦似乎要撕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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