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它並不是個神技,反而很雞肋。
三級奧術太低了,一點也不複雜,神明能輕易破掉,從來沒有奧術師能依靠這麼簡單的封印術鎮壓神。
但白歌是個怪胎,直接給這個封印術刷到四千層,威力提升十六兆倍,硬生生變成了神技。
藍白境使用神技,乃是相得益彰,鴻蒙竟然完全無法掙脫,被一個小小的三級奧術壓制住了。
而他蠻力破解,就不得不用到法則之力,可每一次都會被白歌看到並抓住。
絕對接觸下,抓住就可以施力,管它是有形還是無形。
所以貌似無形存在的法則之力,就這麼被白歌恐怖的力量給拿捏住,乖乖遵循牛頓力學扔進電飯煲。
“你能看得到本源?”鴻蒙凝重道,白歌徒手抓法則,太過駭人了,根本就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其知識也是淵博至極,否則也不可能認識這麼多法則。
“我看到的是本源之力,不是本源……”白歌說道。
白歌的藍白境視野,除了資訊和維度這種概念以外,幾乎可以看到一切。
規則本身,也屬於概念,白歌是看不見的。
他之所以現在看得到鴻蒙身上的力量,是因為生物所蘊含的規則之力,只是力,不是規則本身。
“如果你掌握的是規則本身,那麼憑什麼一個規則,能同時有若幹個人擁有?應該一個人掌握了‘某個規則’,其他人就不能有了才對。”白歌說道。
鴻蒙一愣,竟無法反駁。
顯而易見,諸天神魔,不過是在共分一個本來就存在的規則許可權。
白歌一邊封印,一邊說道:“所謂的法則之力、規則之力這種東西,實際上是宇宙某些客觀規律,給予生物的使用許可權,一個信物罷了……”
“如果真的是你自己的東西,又怎麼會被封印隔絕溝通後,而無法使用了呢?”
白歌對所有體系融會貫通後,就發現了這個事實。
比如火之法則,其實就是用境界溝通到了“宇宙”,然後以能量和宇宙等價交換,直接拔高一片區域或某件物體的溫度至極為恐怖的程度。
執掌規則什麼的,實際上是宇宙規則分出來的一點許可權,賣給了生物,如同給予生物的“一把槍”,非物質形式的一把槍。
神魔級的強者,法力升華成了規則之力,龐大的能量只換來一滴神力,其實就像是用一堆錢,換了一張購物券……
只是這個“購物券”,是個虛擬之物,甚至都不是以能量形式存在的。
彷彿是一種特殊的虛粒子,一種量子疊加態的力。
不用的時候,它無形無質,同時存在與不存在。用的時候,瞬間對現實産生幹涉,引發現象,繼而證明存在。
同樣的事情,單純的科技側也能做到,只是比神秘側體系要晚得多。
單純科技側要做到這種事,須得達到白歌所設想的神級文明層面才行。
神級文明,直接把能量轉化為宇宙現象,和神秘側的法則之力,兩者其實都算是在宇宙的規則範圍內,與宇宙交易,或者說讓宇宙欠人情。
單純科技前期可以壓制神秘側,因為它全面。
但中期到了五階之後,卻會被神秘側壓制,因為神秘側先一步能運用法則力量,而科技會因為太全面導致要一直等到神級文明層次才行。
至於後期,白歌也不知道是個什麼情景,但或許會殊途同歸。
“你到底是什麼人……我跟你無冤無仇……”鴻蒙有點慌了,他被白歌壓製得動彈不得,力量不斷地失去。
更可氣的是,他竟然將自己的力量封印到電飯煲裡。
“你抓我輪回者,煉我主神空間,隔絕我升維之路,現在還要封印我……到底是什麼仇!”鴻蒙低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