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團也無力掙紮,坐在那裡徹底擺爛了。
這個合同,真是簽不了了。
他現在還是想想回去後怎麼面對《重來》這本書的巨坑,以及怎麼平複網友們的怒火,並在平息之後如何把他們留在論壇裡吧。
“這還不算完啊葉小姐,還有更坑的。”讓王團腦袋突突的趙興邦的聲音又響了起來。
“合同裡寫到,以後你身份證下的任何作品,所有版權都歸家園論壇所在的公司。除非你不寫小說,不發表任何作品,要不然,就是替他們賺錢。”
“當然,”他補充一句,“你其他作品發表在家園論壇,三千塊錢的月薪他們還是會付的,不過你的更新量必須達到十五萬字一個月,少一個字都拿不到錢。”
大廳裡的其他幾人都驚呆了。
這是什麼惡毒公司啊,簡直吃人不吐骨頭。葉嘉宜要簽了這個合同,不就成了包身工了嗎?
“錢律師,錢律師,咱們今日無仇往日無怨的,你為什麼要這麼害我們?”王團大聲嚷嚷,企圖打斷趙興邦的話。
趙興邦把要說的話都說完了,倒有精力回答他的問題了。
他冷冷地瞥了王團一眼:“為什麼?因為我是一個有良知的人,是一個有職業操守的律師。我看不得你們這樣坑害一個有才華的年輕女孩子。”
“王團你沒有孩子嗎?你們公司老闆沒有孩子嗎?你們這樣坑害別人,就不怕遭報應嗎?”
“這件事連我一個純路人都看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葉小姐的父母知道後要怎麼找你們拼命。我奉勸你一句,這是法制社會,不要仗著自己公司有一點能量,就欺騙、坑害純良大學生。”
宋經理見趙興邦把話産完了,他老人家也累了,就放開了壓在王團肩膀上的手。
王團雖然獲得自由,卻知道大勢已去,對方人多勢眾,打架他也打不過對方。
他幹脆趁其不意,一個撲沖,隔著茶桌抓住趙興邦放在桌面上的合同,起身就走。
他那個位置正好在旁邊,右邊手又是鄭浩,無人阻擋,他人雖胖,動作卻十分敏捷,大家還沒反應過來,他已經沖向了大門口。
“哎,你別走,別讓他跑了。”汪國華趕緊起身,伸手想抓住王團。
無奈他左邊是趙興邦,右邊是劉柳,因為多插放了一張椅子,他們還坐得特別擠,想快速從座位上出來有一定的難度。
鄭浩又不是死的,在王團動作的時候,他就起身了,一把攔住了汪國華。
趙興邦還保持著說話的姿勢,宋經理老胳膊老腿的,也坐著沒動——最主要的是目的已達成,王團跑不跑,都沒關繫了。
至於四個女生,一來沒反應過來,二來男女體力懸殊,遇到這種事,她們一開始就沒想過要進行體力比拼。
於是王團得以順利出逃,到路上攔了一輛計程車,上車關門開跑,一點磕巴沒打,就揚長而去了。
“你放開我,你放開我。我就是一個小嘍囉,聽命行事,你抓我沒用。囚禁公民可是違法的,聽到沒,你放開我。”
鄭浩本想去追王團,胳膊卻被汪國華死死抓住,劉柳、宋靜芝兩人也上前幫了一把,他跑不掉,只得拼命掙紮。
“汪學長,算了,讓他去吧。”葉嘉宜發話道。
鄭浩解釋一聲:“葉小姐,我就是個普通打工人,領導叫我幹嘛我就幹嘛,合同也不是我擬的,這事真不怪我。”說完趕緊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