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事情就是這樣,從來不會以人的意願為轉移。
看到小d同學給她傳輸的新劇本,何甜甜麻木臉—— 臥槽! 有完沒完啊! 系統這是要幹什麼? 逼著勞資當反派?! 何甜甜內心瘋狂吐槽,但她還是忍著怒意,將劇本看完。
嗯嗯,這就是個原生家庭不幸福的女主,經過自己努力奮鬥,跟極品親人做切割,然後走上人生巔峰的故事。
從女主的角度來看,這個故事很勵志,雖然因為作者的某些原因,小說中途倉促結尾,直接來了個爛尾,遭到了書友的吐槽和投訴。
但前半段的故事,不管是故事架構,還是人物刻畫,亦或是新奇劇情,都非常出彩。
就是人物塑造的太豐滿,以至於反派是真的可惡可恨。
比如女主的親媽,簡直就是極品中的王者,反派中的反派。
她重男輕女,比自己的丈夫還執著於生兒子。
奈何她接連生了兩個女兒,卻傷了身子,不能再生了。
夫家還沒把她趕出門,她自己先判了自己的罪。
而為了贖罪,她居然異想天開的找鄰村的“能耐人”,想要花錢“抱”個兒子回來。
這樣的行徑,已經不僅僅是極品那麼簡單了,而是明晃晃的違法犯罪啊。
刑法規定的非常明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也是犯罪,也要被處以刑罰。
你以為,女主親媽這樣就夠了嗎? 錯,既然是極品中的王者,那就不只是買個兒子。
更奇葩的事,這位親媽為了有錢買孩子,不惜賣了自己的親閨女。
這個被親媽出賣的女孩兒,是女主的大姐,也是個命運悽慘的炮灰。
當然了,明面上,肯定不是賣女兒,而是給女兒找工作。
那時是九十年代中後期,女主七歲,她的姐姐比她大八歲,剛剛過了十五歲的生日,只讀了兩年小學,勉強會寫自己的名字。
女主親媽聽說同村的一個大嬸,認識城裡的關系,把村子裡的女孩子介紹去城裡,甚至是去南方掙大錢。
為了讓女孩兒的家人們放心,人家大嬸還提前支付三個月的工資,足足兩千塊錢哩。
女主親媽沒有多想,更沒有懷疑那個大嬸為什麼能夠提前給付工資,她直接被兩千塊錢迷住了心竅。
兩千塊錢啊,足足兩千塊錢。
她和男人辛辛苦苦的種地,十來年了,也沒能攢下兩千塊呢。
而,隔壁村的“能耐人”說了,兩千塊錢就能抱回一個年紀不超過三歲,身體健康,不傻不殘的男孩兒。
男孩兒啊,帶把兒的,就算不是親生的,只要從小養,照樣能養熟,照樣能給婆家傳宗接代,能給他們夫妻養老送終! 女主親媽心動了,整個人也彷彿魔怔了一般。
丈夫和周圍的鄰居都勸,說那個花大嬸可能不靠譜,會把家裡的女孩子騙出去賣掉。
但,女主親媽根本就聽不進去。
她滿腦子就只有一個想法:弄錢,抱個兒子回來。
這樣,就再也沒有人罵她是不下蛋的母雞了,就再也沒有人笑話他們老趙家是老絕戶了。
兒子!她要有個兒子! 哪怕明明猜到女兒會被弄出去賣掉,但只要給她錢,她也能裝著不知道。
女主親媽一意孤行,而她的丈夫也不是不心動,裝模作樣的勸了幾句,見女主親媽不聽勸,他就故意做出“算了,都聽你的”的無奈樣子。
任由女主親媽把親生的大閨女交給花大嬸,換回了兩千塊錢,然後跑去隔壁村,再三求了那位“能耐人”,預定了一個兒子。
眼巴巴的等了半個月,“難耐人”果然給她抱回一個只有兩歲的男娃兒。
女主親媽高興壞了,天天把“兒子”抱在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