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雪早就決定不會像邱穀雨那般“窩囊”,自然不會讓霍母隨意插手她的小家。
所以,她直接對霍遠徵說,“伯母年紀也大了,照看三個孩子實在吃力。” “咱們既然已經結了婚,而我也早就做好當個好媽媽的準備,索性就把孩子一起帶走吧。” “這種事兒,趕早不趕晚,畢竟早晚都是我的責任與權利!” 邱小雪眼神清明,說話直接,倒是對了霍遠徵的脾氣。
是啊,已經娶了新妻子,孩子有繼母是註定的事實。
早點兒把孩子接過來,讓他們多接觸,也更有利於家庭的和睦。
親媽提出把孩子留在自己身邊,想讓他們小兩口去海島,也是為了他們好。
新婚夫妻嘛,總要過兩天單獨的生活。
等小雪適應了海島,融入了軍屬大院,把家裡收拾妥當,再把孩子接來,應該會更好。
霍遠徵贊同母親的提議。
但,這會兒聽了邱小雪的話,霍遠徵又覺得她的建議也不錯。
已經成了一家子,早晚都需要磨合,幹脆就早點兒來! 盡快安頓好家裡,解決了後顧之憂,霍遠徵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
霍遠徵同意了邱小雪的提議,轉頭就去跟霍母商量。
霍母:…… 還真是娶了媳婦忘了娘! 當然,霍母提出要把孩子留在京城,除了要“調教”新兒媳婦之外,也是真的為了他們好。
進門就給人當後娘,還是個沒嫁過人、沒生過孩子的黃花大閨女。
換成是誰,都無法輕松適應。
霍母想著,想讓新兒媳婦適應結婚的生活,然後再把孩子送過去。
這樣循序漸進,也不至於一開始就把新兒媳婦弄得手忙腳亂、方寸大亂。
奈何人家不領情啊。
還覺得是她這個當婆婆的故意拿捏她。
“哼!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霍母拒絕承認自己確實有給新兒媳婦立規矩的想法,她只在心裡恨恨的罵了一句。
表面上,她維持著長輩的慈愛與寬容,無奈的點頭:“唉,我原本是為了你們考慮。
可你們既然有自己的想法,那就隨你們吧!” 邱小雪vs霍母,邱小雪小勝一局。
有了一個優秀的開端,邱小雪對於自己的婚後生活更加有信心。
邱家對於這樁婚事,也是十分看重。
霍遠徵已經打了結婚報告,只是邱小雪的審核還沒有透過。
應該沒有問題,邱家三輩貧農,邱爺爺還曾經是積極支援抗戰的愛國農民。
一大家子的人都是老實巴交,別說違法亂紀了,就連稍微出格的事兒都不敢沾。
但該有的程式還是要有的。
霍遠徵必須等到邱小雪的審核透過,才能跟她領結婚證。
可惜他沒有假期了,等不了這麼長時間。
索性就按照農村的規矩,先辦酒席,等過些時間,再去領證。
而農村的規矩就是隻要辦了酒席,那就是夫妻。
邱小雪也就能跟著霍遠徵去海島隨軍。
邱家的婚宴很熱鬧,大半個村子的人都來喝喜酒。
還有隔壁兩個村子的姻親,也都跑回來湊熱鬧。
邱小雪作為新娘,穿著婆家給做的新衣服,自然是眾人矚目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