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館內其餘人幸災樂禍得看著被拖走的加里布亞。
因為他們知道,一旦被拖走扔出城市,那麼這座城就再也不會讓他進來了。
甚至在城主祝赫得到領主頭銜後,這整片夏格拉克緹都會禁止他的進入。
間接得減少了大家的競爭,畢竟前幾天那個高調的亡靈巫師誰都看得見。
還有之前走的那個騎著龍的巫師,都證明了祝赫肯定有晉升領主的資格,否則怎麼會有這麼多高階亡靈巫師到來。
“大人,我是山上一處墳地爬出來的殭屍,我渴望侍奉您。”
一個身著破爛的殭屍,走出,艱難得想要單膝下跪,但是根本彎不下膝蓋。
接著一個踉蹌撲倒在地,引得酒館內其他人笑了起來。
祝赫看著這個殭屍英雄,對著他說了句。
“不用跪了,我不在意這些禮儀,克勞倫斯去把他扶起來。”
祝赫說完便掃視了其他人一眼,讓他們尷尬得停上了嘲笑的聲音,閉上了嘴巴。
殭屍能誕生英雄並不意外,因為畢竟他們還有肉身,相比起骷髏來說確實覺醒率要高不少。
當然那也只是相對於骷髏來說,但是祝赫對於這個殭屍英雄沒有報太大希望。
因為這種低階兵種誕生的英雄真的很難出現什麼有用的人。
殭屍因為比骷髏完整,所以召喚與復活他們要比骷髏需要一倍的魔法值。
雖然就防護來說它們比骷髏好,更耐揍,但是它們太過行動緩慢,因為關節都僵化了。
如果褪去那身皮肉,解決僵化問題,他們又會降級為骷髏,所以看起是一種很無用的兵種。
相比起骷髏,雖然各種脆,就是人類女人拿個掃把都能將它們打散。
但是他們招魂簡單,修復簡單,復活簡單,要的魔法值還少。
且數量及其龐大而廉價,所以骷髏是墓園的主力兵種。
就像前世一位墓園玩家說的一樣。
我攻擊低,但是我數量多。
我速度慢,但是我數量多。
我防禦脆,但是我數量多。
我沒特技,但是我數量多。
所以亡靈巫師們在研究亡靈巫術上,少見的專門為一個低階兵種研製出一種特殊技能靈魂燃燒。
靈魂燃燒加劇燃燒亡靈生物的靈魂之火,使其攻擊力大幅度上升,可突破上限值,代價為每十分鐘即死判定,一小時後直接泯滅,不可以任何方式再次招魂復活,該技能可選生效數量,最少10名,最大無上限)
當然這種技能也在其餘亡靈生物上試驗過,但是就效果和利益來講,還是骷髏兵種最為適合這個技能。
因為死了不心疼,其他兵種死了心疼,因為代價太大了,要那麼點攻擊力太雞肋。
“你擅長什麼?”
祝赫對著殭屍英雄說道。
“大人,我擅長管理,而且我發現我能使殭屍們的靈魂之火更加強大。”
祝赫眼前一亮,沒想到真的有個自帶天賦技能的英雄出現。
“噢?你叫什麼名字?”
“大人,我自從甦醒後,便忘記了以前的事情,請大人為我賜名。”
殭屍英雄興奮的說道,因為一旦祝赫問了名字,應該就是有收下自己的意圖。
其他酒館裡的人也一改之前的看法,用一種奇異的眼神看著他,因為帶有天賦的英雄真的非常稀少。
只不過,他的上限應該也就這樣了,被殭屍的身份限制住了。
“嗯..那你就叫強克斯吧。”
祝赫突然想起了前世那個強大的殭屍英雄,便隨口起了個相似的名字給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