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她本人簽約的公司,也都來問過她。
經紀人說:“你家音音,簡直就像個天生的明星。你看她,第一次上綜藝 ,表現實在是完美,又有足夠的特色,如果你有意願讓她成為童星的話,可以優先考慮自家公司。”
林琅沒有答應。
她詢問燭音本人的意見。
這些日子,她已經意識到,小侄女是一個思維遠比年齡成熟的小天才。
她自己能明白,自己想要什麼。
燭音拒絕:“我們家有小姨一個明星就夠了。”
林琅便懂了。
她推了所有對音音有想法的活動和綜藝。
除去這些之外,倒也有不少沖著她本人來的邀約。
畢竟她這段時間,憑借《家有寶貝》刷臉也很成功,熱度不錯。
除了有幾個大製作的女配角色以外,她竟然還收到了一個女一號的試鏡邀請。
林琅知道,自己等待多年的機會來了。
這次趁著一把小侄女的東風,熱了一把, 掙來了這些機會。
她如果不能把握住,那麼熱度和人氣,便俱是曇花一現。
只要抓住, 只要抓住……那就是好風憑借力,送我上青雲。
燭音在j 市足足待了兩個月。
原因就是紅龜實在太粘人。
照顧它的工作人員甚至覺得,如果燭音離開 ,它絕對要再次越獄,哪怕跋涉萬裡,也要追到燭音居住的城市去。
如果燭音是個成年人 ,他們絕對會直接將她招聘進來,專門照顧它。
可問題就在於,燭音只是個五歲的孩子。
把一個五歲的孩子留住兩個月,已經讓他們很汗顏了。
這兩個月裡,整個部門所有人,各個都習慣上班之前往兜裡揣點小零食,看到燭音就投餵她,單位食堂甚至專門為她研究了兒童餐。
總之,大體上,燭音過得還是愉快的。
不過兩個月以後,林琅要進組,必須要帶她回家去了。
j 市漁政部門的領導,還特意給燭音包了個紅包,不讓拒絕,表示這是孩子工作兩個月掙的工資。
離開那天,燭音摸摸小紅龜的腦袋,給它講了好多道理,並承諾會經常給它打影片電話,有時間會來這邊看它……許諾了好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