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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2章:我的競爭對手是:整個美國

“好,既然有信心,第二個問題。1000美元的價格,美國人買不買得起。”

“這個……”

黃章想說買不起,但美國人的平均月工資就有3000,這怎麼會買不起。

“買是買得起,可是……”

“沒有什麼可是。”

張寧打斷了黃章所說的話,“既然有興趣買,又買得起,我實在是找不出什麼理由,他們不會買。”

“天吶……”

黃章有一些抓狂。

他實在是被張寧弄得頭都大了。

以這樣的理由定價,是不是太霸道了。

如果在美國都是這樣做生意,那就太好做了。

忍著抓狂,黃章再次勸起了張寧。

“張總,您說的很有道理。如果按這兩個理由來說,的確,美國人一買得起,二,又有興趣買,按道理說,這應該會買。可是,這樣的理念放在國內,肯定是沒錯的。因為我們習慣了我們的手機動不動就相當於自己一個月,兩個月的工資。可是,美國人卻不一樣。美國人的消費觀念與我們不一樣,美國人對於電子産品的消費其實就像吃飯一樣。他們可以隨便買一個電子産品,因為他們買得起,但如果這個電子産品太貴,他們可能會購買其他的,這並不是他們買不起,僅僅是他們認為太貴了而已。”

“所以我說,美國人就是嬌情。”

張寧點頭。

張寧在美國呆了一段時間,怎麼會不知道美國人的生活想法呢。

大都數的美國人,生活還是挺安逸的。

如果只是滿足吃得好,他們一個月為吃僅僅只需要花費300美元左右。

如果一個月的工資是3000元,那麼,還剩下1700美元做為花費。

1700美元,他可以做很多的事。

他可以隨便買電子産品,也可以隨便喝咖啡,看電影,旅遊,或者做其他。

黃章說的其實是對的。

美國人對待電子産品與國人對待電子産品的眼光是完全不一樣的。

他們只會認為電子産品僅僅只是消費的一個型別,而且,消費不滿意之後,他隨時會換。

不像國人對於電子産品,買回來,不用個幾年,根本不可能換。

只是,張寧仍然堅持1000美元這樣的一個價格。

不為別的,只為一句。

就像黃章說的一樣,中國人可以花一個月或者兩個月的工資購買一部電子産品,為什麼,美國人不可以。

1000美元遠遠不到他們一個月的工資,雖然這個價格仍是有一些誇張。

但是,張寧就不相信了。

在絕對創新的産品面前,這一些美國佬,他們會不心動。

如果不是第一次定位,張寧不想定這麼高,真要按張寧的性子。

別說1000美元了,2000美元,張寧都定得出來。

算了,還是先用1000美元試探一下美國人的想法。

“黃章,我意已決,不要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