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爺身份特殊,他得罪不起。
最近全縣十五家飯店,都被要求進行調整。
剛才在辦公室,他很有信心的把自己的思路彙報了一通,結果對方眉頭一直緊皺,硬生生讓他嚇出了一身汗。
他本來很有信心,在這次的調整中成為典型的。
到時候,上報紙,加薪,是肯定的。還會有一大筆獎金。
競爭激烈,他悄悄送了不少禮。
本以為就是縣裡那些老相識負責的,萬沒想到這位爺突然空降。
這位爺的名頭很響,他已經被告誡小心再小心了。
馬偉良這幾天心頭一直七上八下的。
司馬俊停下腳步,眼角掃了下馬偉良:“一共多少錢?”
“不……好的……”馬偉良被司馬俊犀利的眼神一掃,哪裡還敢說不收啊,馬上改口:“我這就算一下。”
付了飯錢,司馬俊走出飯店。
看著面前空曠的小馬路,他有點後悔:不知道這丫頭去哪裡了?剛才應該跟出來的。
哪怕被她一路懟著,也不會無聊啊。下次再找這樣的樂子,恐怕沒有了。
司馬俊皺眉往街口走去。
他做事向來認真。既然來這裡,負責這件事情,那他就要好好的考察一下市場。
馬路上空空蕩蕩,走了十幾分鍾,沒有再看到一家飯店,更沒有熱鬧的小攤販的叫賣呼喊聲。
沒有競爭,哪來的提高?司馬俊心頭很沉重。
林悅兒的心情也好不到哪裡去。
本以為在飯店受欺負了,去供銷社花錢買東西,是件很輕鬆快樂的事,沒想到卻碰到了最討厭的人——書中原主的婆婆葉阿香。
原主跟名義上的老公,是雙方父親很早定下的婚約。
後來她死了爹孃仍舊嫁過去,要“歸功”於對方的父親,和原主自己。
男方的父親,是個很重情守諾的人,逼著臭男人娶了她。
而原主為了弟弟的工作,也用拳頭,逼著臭男人娶自己。
結果,她嫁過去後,臭男人當天就離家,去外地找女主林小芳訴委屈去了,從此杳無音信。
而她則被所謂的婆婆磋磨了整整十年。
十年後,原主父親已去世,她被一腳踢開,這才知道她跟臭男人根本沒登記。
沒登記也沒有夫妻事實,對方踢她踢的理直氣壯。
多年的辛苦勞作,葉阿香不光不給她一分錢,還讓她賠償十多年在她家吃飯住宿的費用,害得她再次掄起拳頭,這才得到自由。
看著滿臉尖酸刻薄相的葉阿香,想到書裡原主被惡婆婆打罵的情節,林悅兒眼神灰暗:原主為了弟弟,真是傻的可以的。
林悅兒暗自唾棄了一下原主。
越過葉阿香,抱著弟弟直接往裡面走。
葉阿香正翹著頭擺著架子,等著林悅兒上前卑微的跟自己打招呼呢,卻見她居然無視自己,頓時怒了:
“臭丫頭!眼瞎了?”她一手指著林悅兒,一手叉腰,狠毒的三角眼用力瞪著林悅兒,開口就是一通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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