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果果瞪圓了眼睛,按住他的手:“你這是什麼意思?怎麼做飯還要買鍋呀?我們家沒炒鍋嗎?
不對,你是外人,我跟你說我們家有三百多元買的不黏鍋,也是品牌的。
你不能因為我們小縣城的生活水平,就質疑我們連做飯的工具都不好吧!”
凌子宸溫和的解釋道:“這個牌的鍋我用慣了,第一次給未來的岳父岳母做飯,總要找一個趁手的工具,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吧!
而且你放心,我已經是撿的最便宜的買了,我家裡的鍋都是上萬的。你如果不信,以後去了咱們家可以看一看,我現在真沒顯擺,也沒有你說的那種看不起小縣城生活水平的意思。
如果只是給你做,不對,給你做,我要更好的工具才行,把你哄住了,那不是才更不怕你跑了嗎?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三分手藝,七分傢伙。
你看,總之,就是為了我更好的表現,你得允許我買個稱手的工具吧。”
程果果對於凌子宸深入骨子裡的凡爾賽作風,已經無力吐槽了:“反正,好話壞話都是你說的,你回去如果讓我媽媽看了心情不爽,你自己解釋吧。”
凌子宸一看程果果真的不計較自己出手買鍋的事情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買了全套。
哼,一定要讓她父母親,還有爺爺奶奶,看看這個他們看好的男人,到底有多麼大手大腳。
這不是過家,這是敗家。
這邊買完東西,上了車,程果果開車,凌子宸已經拿出本子,開始寫東西。
以前沒見過他有記筆記的習慣呀!
倒是她有這個習慣。
當時,她還跟凌子宸普及過,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把自己要做的事情記在本子上,有計劃地安排時間和行程,是提高效率最好的辦法。
怎麼兩年過去,兩個人的性格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連習慣也開始對調了。
等等,這個本子是粉色的,怎麼好像跟她以前用過的差不多呀!
程果果狀似無意地問道:“你一個大男人,怎麼用粉色的記事本啊?”
凌子宸拿筆的手一頓,賣慘道:“你忘記了大學時候,我經常陪你去買筆記本。
我們離婚之後,我偶爾會回學校那邊。每次回去的時候,就會去那家店裡再去買一本。
買的多了,放著也是放著,又在身上一直帶著,乾脆,也漸漸的有了隨時把想做的事情記下來的習慣。”
程果果覺得自己就是一個左右搖擺的渣女,一邊期待著藕斷絲連,一邊又因為害怕,想要斬釘截鐵。
自己做不到完全的放手,就把主動權交給別人。
“我大學畢業之後,就再也沒有用過記事本了。
我現在的生活很簡單,很隨意,已經用不著辛苦的為了追逐某個人的腳步,把自己上緊發條,一點都不敢懈怠。
子宸,你看,我們都在改變。
相處的時間長了,你就會發現,我們之間有了很多的不同,有了更多的差距,這種改變已經讓我們回不到過去了。”
凌子宸:“在你提出離婚的那一刻,我們就回不到過去了!所以我們就不用回到過去了,重新開始就可以了。
我們要的是未來,是更長長久久,更清晰,更有把握,更坦蕩,更美好的未來。”
程果果:“你沒有聽懂我話裡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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