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連帽子叔叔都得罪不起她們,我嚴重懷疑,她們是被某國收買的奸細。”
這,連唐琪都不得不佩服這夥人的語言能力,這不?凌芳她們的罪名又升級了。
“我不是,她才是。”
凌芳的同夥竟然著急了,反咬她一口。
自己今天倒黴死了,凌芳說是請吃飯,誰知是請她們來幫忙打架的?
自始至終,她就幫凌芳罵了幾句,現在卻要被帽子叔叔抓走。丟死人啦,她也是有頭有臉的人好吧?
現在還變成外國奸細了?凌芳不會真做了漢奸吧?這個罪名可不小。
如果連累了自己,被當成同夥,那要判多少年呀?不會被槍斃吧?
“是她今天騙我們說請吃飯,結果來了她就鬧事。”
另一個同夥跟著幫腔。
“我們自始至終,都不明所以,從來沒幫她幹過反社會的事。”
那個罪名她同樣擔不起,是時候該撕破臉了。
不過她不說不要緊,一說似乎坐實凌芳間諜的名頭。
連剛才給凌芳亂冠帽子的顧客,都驚訝到了。
自己就那麼隨口一說,難道還真說對了?
“帽子叔叔,我是被騙來的,您一定要為我們主持公道。”
凌芳朋友繼續說,她可不願意進局子,弄不好還要和她一起承擔高額的賠償費。
“對,我們都是她騙來的。”
凌芳的另一名朋友馬上跟進。
什麼玻璃友情,她才不會為此付出代價。
“可你們剛才,也跟她一起罵來者。”
“那都是凌芳蠱惑的,否則,跟飯店無冤無仇,我幹嘛幫她一起找事呢?”
“對對對,她在路上說,如果我們不幫她搗亂,她回去就撤我們的職。”
“胡說八道,我什麼時候這樣說過。”
凌芳瞪大眼睛,看著兩位朋友。
另一個附合,“你就說過,要不是你當時威逼利誘,我們幹嘛幫你呀?”
“對不起,對不起,都怪我一時被嚇到了,才幫她罵人的,我現在就向火鍋店道歉。”
旁邊的記者,把鏡頭一直對準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