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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幹掉他吧

林二還真是哭笑不得呢:她回來關我什麼事?

“你儘快幫我把林月萍找出來,其他的事少操心!”

林二不悅地說道。

蕭龍嘿嘿地笑了笑。

掛了電話之後,林二將目光放在了陸凌風和魏建民的照片上。

他們兩個,一個是直接負責偵辦的警員,另一個是當時的刑警隊長,後來的松林鎮派出所所長。

有點類似後來的陸凌風和羅凱的關係。

自己的案子,從現在的角度回頭去看,可以說是疑點重重。

第一,到目前為止,徐蔓蔓的屍體都沒有找到。雖然現場檢測的血量超過了2升,以此推斷,應該是失血過多致死,但是關於屍體卻一直都是個謎;在庭審上,這就是一個存在瑕疵的案子。

第二,兇器是大號扳手,就扔在他的床底下。可是這根本就經不起推敲,如果自己能把屍體轉移拋屍,那為什麼不把兇器帶走一起扔掉呢?那個扳手是自己用來修理水龍頭和腳踏車經常用到的,上面有自己的指紋有什麼奇怪的嗎?難道“兇手”就不能戴著手套行兇嗎?這根本就不能作為鐵證。

而且沒有屍體作為佐證,致命的傷口就是扳手造成的。

僅僅只是因為扳手上有徐蔓蔓的血跡,就斷定這是兇器,未免也太過於武斷了。

第三,帶血的球鞋和血鞋印。同理,既然能拋屍,為什麼這麼明顯的帶血的球鞋不一起扔掉?而且林二看了一下當年現場拍攝的照片,他的鞋還是整齊地擺放在了門邊,鞋尖朝外……

先不說,鞋子扔不扔的問題,就單說這雙鞋子,整齊地放在門邊,鞋尖朝外。

這分明就是“兇手”行兇之後,脫下了鞋,然後還很特意地擺放整齊。

關鍵是,這怎麼可能!

以林二當時的狀態,如果酒醉後激情誤殺,那他也絕對不可能如此清醒地把鞋子擺放得這麼整齊。

所以,這雙鞋絕對是別人擺放的。

還有血鞋印的問題。

或許別人看不出來,但是今天的林二已經今非昔比,他可以透過照片上的現場照片看出,鞋印的深淺。

透過鞋印的深淺,他可以判斷出,當時是有人拿著他的球鞋沾染了血跡,然後有意識地壓在某些特別的地方,製造了林二在現場的痕跡。

以上的這些,就是林二從卷宗的照片裡找到的可以推翻自己案子的疑點。

他可以肯定的是,魏建民絕對和這件事有脫不開的關係。

就算當年的陸凌風是一個初出茅廬的愣頭青看不出這些問題,那魏建民呢?

他可是刑警隊長,不說經驗非常豐富,但是至少基礎的判斷還是有的吧!

這個案子的疑點這麼多,魏建民不可能一點都不知道吧。

顯然,魏建民在這裡面所扮演的角色很重要。

所以,林二在拿到卷宗之後,他已經很明確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他就是頂罪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