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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譚碧薇決意要找新的出路。

她十八歲了,十八的姑娘一朵花,長在廟街這種地方是很危險的,在又一次被小混混騷擾後,她下決心要另謀生路。

回家的時候路過電影院,新的海報正張貼出來,譚碧薇駐足看了一會兒,是個時裝粵語戲,海報上的女演員個個面孔漂亮,譚碧薇摸摸自己的臉頰,我也不差啊,她想。

次日,她在報紙上看到了一則啟事,有電影公司公開招聘女演員,歡迎1525歲的年輕女孩子前來試鏡。

天註定,譚碧薇歡歡喜喜拿著報紙去找陳繼宗,結果與陳繼宗碰了個對臉,陳繼宗也是喜上眉梢。

他也謀到了新出路,他千方百計花錢託關係,在警察局謀到個小警員的職位。

這個年代,在港灣區做警察是個肥差,在任何秩序混亂的年代,警察都是個好差事。

譚碧薇問陳繼宗:“你不會變壞吧?”

她眼見過一個消防警因為主家不給小費而放任大火肆虐,因此有些擔心,陳繼宗笑一笑,柔情似水地捏一捏她的臉:“反正我永遠不會對你壞。”

兩個星期後,譚碧薇去電影公司面試,她父母是唱粵劇大戲的出身,耳濡目染,所以她唱也唱得,做也做得,肢體柔軟頗有架勢,面試官目光交流,看上去頗有些賞識。

蹦蹦跳跳地出電影公司門,卻兜頭和人相撞,譚碧薇抬眼一看,不由得喊出個名字:“張明光!”

眼前這人不是張明光是誰?六年過去,他比當年成熟了很多,但長相卻沒有什麼明顯變化,三十來歲的年紀,正當好,風度翩翩的,很容易讓女孩子心儀。

張明光驚訝地看著她,認她不出,譚碧薇提示他:“當年在廟街,你聽過我唱歌的呀,帶著一個漂亮的小姐,跟我說歌詞都是窮人誹謗,你要情錢雙全,你叫我記住,你叫張明光,她叫楚雁雁,十年後你要帶她給我看。”

張明光終於想起來了:“是你。”

沒想到在這種地方重逢,譚碧薇問:“那位楚雁雁小姐呢,你們在一起了嗎?”

張明光的神色暗淡下來,他的眼睛裡浸著苦楚,譚碧薇識相地跟他告別:“我要回家了,再見。”

張明光喊住她:“你來這裡幹什麼?”

譚碧薇回答他:“來面試呀。我不想繼續在廟街唱了,想試試看當電影明星。”

張明光的目光在她身上逡巡了一圈,像在做什麼鑑定,最後他伸出手和譚碧薇握了一下手:“祝你成功。”

回家後,譚碧薇向張明光講了這件事,張明光嗯嗯啊啊地敷衍著,他只顧看自己的新警服,多威風!從此也要有人對他低聲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