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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蔑視法庭?甩鍋證人?

張偉的夏一句話,讓老易笑不出來了。

你誰啊,喊我老易,和我很熟嗎?

你喊我證人不行啊?

可張偉不管這些,稱呼只是次要的,他開始提問了。

“老易啊,我想問你在北崇島地檢署擔任檢察官期間,是否經手過有關我當事人的投訴桉件?”

“這……”老易思索了一下,搖頭道:“倒是沒有。”

“二十多年,快三十年,有關我當事人的一次投訴都沒有?”

“確實沒有!”

“連一張罰單,一次鄰居投訴也沒有?”

“罰單和投訴是沒有,如果有的話,我肯定會說出來。”

聽到老易肯定的回答,張偉笑了:“那豈不是說,我的當事人奉公守法,是個良好市民了?”

“咳咳!”

這邊剛嘀咕完,控方席上的郭無峰就“適時”咳嗽了一下。

這是警告!

警告張偉不要耍小聰明,還想著讓老易當品格證人吶,真當我看不見聽不著啊?

張偉被警告了一句,當即朝劉法官歉意的笑了笑。

“老易啊,我想請問,你當時確定是義正言辭的警告了我的當事人,讓她不要繼續為北崇島的居民提供醫療服務了嗎?”

“這……”

張偉的提問,是讓老易愣了片刻。

“我當時,確實是通知到她……”

“你當時是怎麼說的呢?”

“我……”

老易回憶了一下,“我當時就找到她,然後告訴了她關於並區之後的一些規定變更,比如說醫療這塊就有一項關於執照的規定。”

“那之後,你是否認真貫徹並且落實這項規定,比如去檢視我當事人是否還在為產婦提供接生服務,是否明確糾正了她的行為?”

“這……”

老易這次是真的啞口無言了。

因為幾年前,規定下來後,他確實是找到跑了高小萍,並且告訴了對方這件事。

但他當時也沒怎麼計較,就隨口說了句“你要注意一點哈”之類的話。

再然後,高小萍繼續幫產婦接生,他也沒有多管。

倒不是他不想管,而是不能管。

因為正規醫院距離有點遠,要開車一個多小時才能到,一些住在島嶼邊緣的村民,就得要開車兩個多小時才能到,而且很多居民都是靠打漁為生,家裡也沒有載具,去醫院都是一個問題。

如果沒有高小萍的幫忙,很多產婦來去不便,要到達島上醫院就太困難了。

所以,他當時真沒有嚴重執行這項規定。

“老易啊,我認為我當事人知法犯法,責任其實不在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