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賣歌的價錢,三萬到十萬不等,一共丟了八十七首歌,您算一下多少錢?咱就按照最低的價錢算,我丟失的這些歌曲最少也要損失二百多萬,您這回知道他們為什麼不拿我保險箱裡的現金和那些貴重的首飾了吧?”
林士豪的話讓警察一個勁的擦汗,媽了個蛋,寫歌這麼賺錢嗎?這還是按照最低的損失算的呢!林士豪在圈子裡有多搶手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三萬一首真的不貴。
“如果平均五萬一首,您在算算我損失多少錢?”林士豪又對警察叔叔說道。
這個……
“回頭我會召開一個釋出會,對這件事情做一個說明,對我而言,丟失的不是歌曲,也不是金錢,是我對夢想的追求,是我事業的熱愛!”
“您這單子只是歌名,您也知道,相同名字的歌曲並不少,而且您能確定這些就是你丟失的歌曲嗎?”
“畢竟丟了那麼多的歌曲,我也不敢保證全對,至於歌曲的內容您不用擔心,我對每首歌都很熟悉,還記得一些歌曲的內容,回頭我在重新整理一下給您送過來。”
這算是大案了,警方也不敢糊弄過去,林士豪更不可能稀裡糊塗就這樣算了。
“那真是太好了,對了,您在圈子裡有得罪過什麼人嗎?”
“那多了,您上網查一下吧,同行我基本都得罪個遍,還有最近的劉南生和譚如濤,呃……我最懷疑的是宇宙唱片的老闆馬當。”
“我們的壓力很大啊!”
聽林士豪這麼一說,他們接下來要做的工作很多啊!
這話也算白問,可不就如林士豪說的那樣嘛,上網一查就行,他得罪的人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了,這得調查到什麼時候?
看來短時間內是查不出什麼來了。
這事還得慢慢來才行。
“我的壓力更大,您說我寫歌容易嗎?靈感這東西特操蛋,大白天根本沒什麼靈感,這些歌曲大多都是我點燈熬夜創作出來的,我費了這麼大的勁把歌曲寫了出來,這可倒好,還沒等賣呢,全丟了!我和您說,就是那些金銀首飾和現金丟了我都不上火,可是一想到我沒日沒夜的勞動成果丟了,我這心啊,拔涼拔涼的啊!”
損失的東西太多,誰遇到了一時也難以接受。
林士豪還沒有為難他們警方快點破案呢,這已經很不錯了。
在警方好說好商量下,林士豪終於走出了派出所,眼看著天都已經黑了,林士豪卻不能回家吃晚飯,接下來還要和各大媒體說一聲呢!
先餓一會吧!林士豪揉了揉肚子,鑽進了車裡。
記者會召開的很匆忙,媒體也是如此,連個準備的時間都沒有,就不得不跑了過來。
沒辦法,誰知道林士豪說的是不是什麼大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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