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幹什麼?”宋思涵剛開口,王曉馨已經起身走向了林士豪。
王曉馨的腳步很輕,走的很小心,像極了古代的大家閨秀。
“士豪哥,聽說你寫歌很快?”王曉馨問道。
“想買?”林士豪隱約感覺到了生意上門,也就沒有在意什麼士豪還是土豪了。
“嗯,我們的專輯還差一首歌。”王曉馨乖巧的點頭說道。
“就差一首嘛?我可以買四贈一哦。”
“一首就夠。”
“那你要什麼價位的?價錢越高質量就越高,如果你想買《盛夏的果實》那種狠歌,少十萬塊我是不會賣的。”林士豪繼續說道:“不要嫌貴,歌曲的好壞會決定專輯的銷量,也會影響到粉絲的數量,好多的歌手都是一曲成名,你們不就是這樣嗎?”
“我可以保證,這錢花的肯定值,歌曲的質量也一定會高於你們的那首《不遺憾的青春》!”林士豪接著忽悠。
“可是……你剛才不是這樣說的啊,最貴的不是八萬塊嗎?”王曉馨問道。
“是嗎?那就八萬好了。”林士豪道。
怎麼有種受騙的感覺呢?王曉馨突然感覺到。
宋思涵連忙攔住王曉馨,她道:“曉馨你別鬧,咱們哪有那麼多錢啊?”
“我八萬一首可是有保障的,如果沒有錢的話……你們可以等這首歌大賣後在付款,當然,這樣的話……十萬一首。”林士豪又道:“如果歌曲不受歡迎,我一分錢不要。”
這個玩的可有些狠了,他現在就敢肯定自己寫的歌曲就一定會受歡迎嗎?
他哪來的自信?
“怎麼樣?十萬塊而已,大家又都是朋友,我能騙你們嗎?是不是有些心動了?量身定製哦!如果你們對現在的專輯不滿意,我可以為你們從新量身打造,十首歌八十萬!可以先簽訂合同,我接受你們火了之後在付款。”
林士豪說的太輕鬆了,輕鬆到讓眼前的幾人有些不敢相信他的話。
可他說的太肯定了。
林士豪不是傻子,他敢這麼做當然要籤合同了,而且合同上必須詳細的寫好,宣傳等工作一定要到位,不然你專輯都發行了,大家還不知道,你怎麼火?林士豪又怎麼賺錢?
“好,你先給我們寫一首,如果這首歌火了,以後我們長期合作。”王曉馨根本就沒有多想。
她和宋思涵不同,她對錢財方面看得很淡。
如果不是林士豪說可以保證歌曲大火,宋思涵恐怕想都不想就會拒絕。
宋思涵太在乎錢了。
一首歌嗎?林士豪點了點頭,蚊子在小也是肉啊!
林士豪知道自己現在沒有名氣,能有人找上他已經很不錯了。
而且又多了一個人幫他宣傳,這是好事。
錢不錢的倒是次要的,如果王曉馨兩人講講價,五萬塊林士豪也可以接受……
喜歡娛樂怪才請大家收藏:()娛樂怪才書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