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出來看看,嚇一跳。
血書!
黑紅的血字,密密麻麻,每一筆每一劃都清晰可見,像鮮血自己遊走在紙張上形成的字,筆觸猶如在滴血,字型瘮人,觸目驚心。
血書拿在手裡,讓我覺得渾身發冷,有一股冷氣從手心蔓延至全身,不由的汗毛直立。
不過眼下,我沒有時間和心思感概。
戒指越來越緊,我的手指越來越不舒服!
我努力讓自己靜下心來,把血書鋪在地上,蹲下來一字一句地看。
雖然是古代的東西,但文體比較通俗,像民間普通老百姓寫出來的偏白話文,很容易理解。
上面講述了一個故事,大概意思是說:
有位王子到民間遊玩,愛上一位民女,這位民女就是寫這封血書的人,用的第一人稱,不知道名字叫啥。
王子和民女情投意合,深深相愛,可惜兩人的身份差距太大,王子暫時無法把民女帶回去,一夜情之後,王子留下一枚戒指,許諾有朝一日定會回來迎娶。
不久後,皇帝駕崩,王子登基,兌現了自己的承諾,將民女封為元妃,就是原配的意思。
可是皇家的婚姻制度是很嚴格的,王子有指定的原配,皇太后掌握實權,太后怎麼可能讓一位身份卑賤的民女做王妃。
王子的那枚戒指,是皇室家傳之物,戒指給誰,誰就是元妃,民女守護著戒指,死活不肯交出來。
於是太后各種刁難陷害,出身卑微的民女哪能鬥得過宮裡的人。
最終,民女被誣陷行為不端,太后濫權,將民女判了腰斬的酷刑!
王子沒有實權,無力守護民女,只能心頭滴血,悔恨不該把民女帶回宮中。
行刑前,民女被剪短手指,殘忍摘下戒指!
戒指上面的寶石本是晶瑩剔透的白,被一滴血淚浸染成了紅寶石。
民女喊冤在心,臨死前用斷掉的手指、用鮮血寫下詛咒——戴此戒指者,唯有斷指可解脫。
這句詛咒,就是這封血書的最後一句話。
看完這個故事,我十分的蛋疼,老子從來沒有戴戒指,是它自己跑到我手上的好吧!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