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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七十年代女知青一

好像是他的頂頭上司外加岳父貪汙了公款,但卻栽到他頭上。

就連他後來再娶的妻子為了保住自己的父親,也站出來指證他貪汙公款。

而因為貪汙的公款數目太大,弘毅也被判了死刑。

這個年代的刑法可是非常嚴厲了,就連耍流氓都有可能被判死刑,何況是數目巨大的公款。

所以才說真不愧是夫妻,都被判了死刑不說,而且還是同一天被執行死刑,兩個人並排站著被槍斃。

至於那個梅紅。

哦!早在幾年前就被折磨得直接跳崖死了。

程春丫再次回到主神空間時,這次原主的靈魂給她打了五星好評。

總之非常滿意程春丫的所作所為就是了。

在主神空間沒有多做逗留,程春丫直接讓系統又讓她進入下一個世界。

…………………

“春丫,你真的準備嫁給大隊長兒子啊!”

“春丫,你可要想好了,這要是結了婚,那你以後可真就回不了城了。”

“沒結婚也回不了城,”程春丫對著身邊的女人說道,“反正我現在真的是對回城不抱希望了。”

“尤紅姐,我真的是受不了,”程春丫眼眶紅了起來,“這日子實在太苦了,我真是堅持不下去了。”

原主,一個七十年代下鄉的知青。

其實原主的家並不需要她下鄉的。

本來她的父母是準備讓大兒子下鄉,畢竟到鄉下這種地方,男孩子總比女孩子讓父母放心些。

但耐不住原主腦抽啊!

原主喜歡同班的一個男同學,在得知那個男同學要下鄉,就瞞著父母偷偷報名下鄉。

可當原主來到鄉下時,才知道下地幹活有多累,那根本就不是人乾的事。

而她那個男同學,更是喜歡上了別人。

本來兩個人已經差不多快要訂下戀愛關係了,但沒想到半路卻殺出個程咬金。

對方是村長的女兒,也是長沙村的村花。

生活的苦和累原主都能忍受,但她卻忍受不了心愛的人要和別人結婚。

所以原主失去理智了,她直接找到大隊長的妻子,揚言要嫁給她家那個智力有點缺陷的小兒子。

後來高考恢復後,原主就鬧著要離婚。

然後考上大學之後,就一去不回頭了。

這種現象,在70年代倒是很正常。

70年代高考恢復後,出現了知青離婚熱潮。

可拋夫棄子,到底給原主留下了罪責感。

是的,原主在後來的人生是後悔的。

當人活到一定的年紀,才知道自己曾經拋棄的是多麼珍貴的東西。

可原主明白得太晚了。

她已經沒那個臉回去找丈夫和兒子。

再加上她當時已經病痛纏身,沒多少日子可活了,所以當然不想拖著一副病殘的身子,去給前夫和兒子造成什麼麻煩?

是的,原主在四十八歲時得了惡性腫瘤的疾病。

而她後來再結婚的丈夫,在得知她的病之後,就翻臉和她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