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黑,死者都穿了打底褲,打底褲可是裹腿上的,兇手往下褪褲子的時候……走,再看看屍體!”
大龍和王勤趕緊跟著周望出了辦公室。
……
兩具屍體的大腿外側,不見任何痕跡。
周望興奮的道:“兇手戴了手套!”
“咋證明?”王勤忙問。
大龍解釋道:
“兇手在褪下死者褲子的時候,死者已經死了,兇手那時候肯定心急如焚,他的動作不可能輕柔,而且兩名死者都穿了裹在腿上的打底褲,想脫下來不用點力氣那就得費電時間,以兇手當時的心態,一定是抓著腰部幾條褲子一端一起往下狠命脫,那麼指甲必然會在大腿兩側留下發白的痕跡,死者當時已經死了,所以面板不會有泛紅的痕跡,但是指甲因為用力了,刮掉死者的表皮是肯定的,除非……”
“他戴手套了!”
“這就能解釋為啥第二起案子,死者的車內沒有別人的指紋!”周望激動的說:“也更能說明,兇手是有意不留下指紋的。”
“那就是說,兇手是跟著死者一起開車回的,才會出手那麼快?”王勤有些不可置信的問。
周望點頭說:“還有一點,咱們都忽略了,死者車上的行車記錄儀!”
“對啊!”王勤扭頭就跑。
周望和大龍等在重案大隊辦公室,王勤回來的時候精神狀態與之前完全不同了:“行車記錄儀全刪除了,沒有留下指紋,這就更說明,兇手在意指紋!”
王勤說完拿出電話說:“昨晚跟死者一起吃飯的那些人有重大嫌疑,我現在讓小尚把他們幾個人都叫來,先做DNA比對!”
周望沒說話,點上一根菸,看著王勤打完電話,說:“死者沒有找代駕是誰說的?”
“死者老公,咋說呢,我們查了死者的手機,死者宴請的過程,她老公一共發了十幾條微信,都是問啥時候回的,看樣子把死者看得很緊。”
“看的緊不自己開車來接?”大龍問。
“他想接,死者不讓,家裡不是還有孩子嘛,把孩子一個人留家裡,死者不放心,說是會叫代駕,但是等死者在回家的路上時,她丈夫直接打電話給她,死者說開車呢,到家再說,她丈夫就很氣,問她咋沒叫代駕?死者說代價都是男的,怕她老公又多想。”
“可她車上確實有個男的,死者撒這個謊圖啥呢?”大龍問。
“或許是跟她老公賭氣?我看他們的聊天記錄,死者很不耐煩。”王勤說。
周望扭頭看了看天色,說:“天黑了,咱們再去一下案發現場。”
“哪個?”
“小樹林。”
……
三個人開車到了小樹林的道邊上,三人下車,周望指著小樹林說:
“這塊兒本來就沒燈,又比馬路低一塊兒,兇手著急將死者拖到下去,是因為人行便道離馬路太近了,跟第一起案子還是有點區別,第一起案子,牆根處離主幹道還是有距離的,只是……”
周望說著突然停住,盯著馬路邊一輛停到人行便道上的車發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