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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不按規矩來

我接起電話冷冷地問:“誰啊?”

我明知道是陳之矛,卻故意假裝不知道。

“張楠,是我,老陳!”陳之矛笑呵呵地說,那口氣就像是我的老朋友。

“哦!是陳哥啊!你的兩個小弟剛才在我的地盤上胡鬧,被我給就地正法了!不知道你有沒有意見?”我冷笑起來,用嘲弄的口氣說。

林軒說他已經幫助何羌結束了罪惡的生命。

而唐彪現在也正在經受冰與火的考驗。

我估計唐彪不死也殘。

聽了我的話,陳之矛居然也不生氣:“我聽說了!為了懲罰他們,我把他們的家屬也給做了,不過是以你的名義處理的,現在警察正在找你們呢!”

說罷,陳之矛“嘿嘿”冷笑起來。

我皺起了眉頭,想不到陳之矛居然找上了警察。

我們這一類人有三個不成文的規定,一是有事不找警察,大家自行處理;二是有事不動槍炮,一般用鋼管解決,很少有人用刀解決;三是不動小孩老人,全憑拳頭說話。

第一條大家都能按照要求執行,因為大家的屁股都不乾淨,誰也不願意和警察打交道。

即便真的把對手弄進了牢裡面,也極易被對手咬出來,到時候惹的一身騷。

第二條大家雖然也能遵守,但是偶爾也有犯忌諱的。

畢竟有一些人不講究,一旦被逼急了就會動火器。不過這樣的人一般都沒有好下場,動槍的人註定要被警察盯上。

第三條雖然也有人遵守,但是現在已經形同虛設,很多人都不講究了,喜歡用對手的家人威脅對手。

十個大佬之中,有七八個是這樣的人,因為他們本來就是人渣。

陳之矛現在把最忌諱的一條犯了,他之前設計將蒙凱豐送進監獄,從嚴格意義來說雖然不算犯忌諱,但是畢竟與他有關。

這一次陳之矛處理何羌和唐彪的家人,卻推到我們的頭上,這可是真的犯忌諱了。

我冷笑起來,譏諷地說:“陳之矛,我有足夠的證人證明我不在場,你以為你這樣做就能扳倒我?”

現在是法制社會,雖然有一些法律還不健全,但是凡事也是講究證據的。

陳之矛笑了,笑得十分得意:“張楠,我也沒有想過要扳倒你,我只想讓你手忙腳亂,然後乘虛而入!”

聽了陳之矛的話,我的心不由為之一緊。

陳之矛說的沒有錯,他無需陷害我進去,只要在最關鍵的時候讓警察找我談話,讓我沒有時間指揮林軒他們就夠了。

陳之矛笑著說:“張楠,我還有事,就不和你聊天了,咱們有時間再見。”

不等我說話,陳之矛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我不由恨得咬牙切齒,這個老東西,真是太噁心了。

我突然想到一個辦法,既然陳之矛想這樣對我,我為什麼不能這樣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