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週三,韋恩下午的神學理論課都還沒上完,
道格的那隻藍黃金剛鸚鵡就撲騰到了教室的窗臺上。
鸚鵡倒是也沒亂叫,不過它一會兒磨爪子一會兒“亂啄啄”的,跟個多動症一樣,
教授一開始還不想理它,就等著這野鳥自己飛走,
到後邊看到不少學生的注意力都被它吸引了過去,趕了幾下又沒趕走,感覺血壓就慢慢上去了。
要是當場遞把霰彈槍過去,教授沒準直接就想把它給崩了。
韋恩也假裝不認識它,豎起課本擺了擺手,示意鸚鵡趕緊自己先離開,
這貨先是視而不見,攆都攆不動,
臨走前還在窗臺那邊大喊了一句,“Aye!Boss!”
哼,
我待會回去就放遊隼教育它。
琳娜她們今天在學院裡一直襬攤擺到了下午,本來是想等派席爾牧師如果有事臨時離開學院教堂的話,就找機會潛進去搜查他在學院教堂後邊的住處,
結果始終沒等到派席爾牧師離開也就罷了,琳娜反而還不務正業地找到了新的樂趣:
“我發現按照這兩天的營業額來算,擺攤賣食物的收入好像比偵探社的主業都高,要不然我們乾脆改行專門賣吃的?”
你這樣算,那利潤當然高了……
學院裡的平均購買力本來就比較強,大廚賣的東西手藝又好又“新鮮”,
蹭著有芝士有肉的漢堡和熱狗,才能在短期內把飲料賣出這麼高的溢價,還不用考慮人工費和場地費用的支出。
但現在這樣的模式,顯然沒辦法複製和長久經營,
要想把這門生意做起來,市場推廣首先就是個問題,然後更重要的,還是綜合成本和成品質量的控制,
後兩者要是做不好,最後沒準越做越虧,除非……
等等,
這好像也確實是條路子啊。
韋恩一邊尋思著這個思路的可操作性,一邊丟下桑德斯在那裡繼續留守,登上馬車和數零錢數得不亦樂乎的琳娜往偵探社裡趕。
……
剛回到偵探社的小院裡,道格就迎上來跟韋恩說了悄悄話,
利亞姆和俘虜都確認了對方的身份,在不考慮特定非凡能力的前提下,偵探社此時的客人,確實就是他們倆跟韋恩所共知的那一位“威斯曼先生”。
既然對方都主動送上門來了,那偵探社要是沒點反應,好像就有點不太禮貌了。
讓康納爾跟桑德斯去找對方的僕人和馬車伕聊天,畫風現在已經不適合上街的戴蒙·麥奎迪,則進到了小院門口的“門衛室”裡去看報紙,
韋恩剛走進會客室,就看到了所謂的“威斯曼先生”,
鷹鉤鼻,高眉骨,眼神猴精,不像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