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對幾個被逮捕的傢伙進行證詞確認以後,發覺兇手團伙們的口供似乎無法提供更多的有效線索,韋恩這邊把審訊記錄打了個包,然後注意力就暫時都轉移到了尋找和比對指紋上邊。
或許在警察局裡一些警員的眼中,偵探社已經進入到了“成功抓獲兇手團伙成員,就等著完善文書結案”的輕鬆狀態,甚至還臨時去採購了酒水和食物,在警察局裡舉辦了一場見者有份的非正式慶祝晚宴,
但實際上,偵探社這會兒才是真正進入到了馬力全開的階段,隨著一框框臨時從酒吧買來的酒杯被搬回偵探社的臨時據點,探員們就開始著手處理一大堆被做了標記的酒杯。
警察局的警員們今晚還感嘆韋恩偵探社的服務周到,吃個宵夜都每次上酒都端新杯子,可充當侍者回收杯子的探員們就沒這麼愉快了,光是悄悄咪咪地分門別類都花了不少工夫。
房間裡,韋恩面無表情地陳述著自己的看法:“現在問題的關鍵,在於弄清楚兇手團伙成員之間證詞衝突的原因。哪怕最後確認兇手卡爾確實是自發性地說謊,我們也必須要能在客觀上證明出他這樣做的原因或者誘因。”
伊妮莎點頭同意,卻又不免有些疑惑:“可是從目前的情況上看,我們不應該繼續把調查重心放在衝突焦點的兇手卡爾和頭目艾弗納身上嗎?為什麼你除了讓康納爾和‘震盪’繼續留守在警察局附近暗中監視以外,把所有人都叫回來了?是我遺漏了什麼重要線索嗎?”
遺漏倒是沒遺漏,
單純就是因為我打算“放火燒山”而已……
在韋恩看來,大教堂對於刺殺案明面上的兇手卡爾,其實是不感興趣的,
本來作為及格線的標準,只要韋恩逮住了這個團伙的頭目,以及剩餘的團伙成員,那麼哪怕大教堂依舊不夠滿意,偵探社也應該能夠勉強過關。
畢竟偵探社被指示的任務是查案,能夠透過表面上的兇手查到背後的“幕後真兇”,在紙面上就不算是毫無作為,
就跟查那些買兇殺人案一樣,抓到直接兇手,再找到僱傭或者指使兇手的人,別管這背後是不是還有更幕後一層的授意,至少在“案件”層面,邏輯鏈條已經完成了閉環。
至於這後邊的故事是不是還能拍出幾十集的政治鬥爭或者情感倫理大劇,那就不關偵探社的事了。
但出乎韋恩意料的是,兇手團伙頭目的口供,居然他孃的跟兇手的證詞對不上,
兩邊都對自己所說的版本堅定不移,但內容卻互相矛盾。
“煮熟的鴨子”變成了“夾生飯”,這讓韋恩還怎麼去交差?
把鍋丟給那個叫做卡爾的兇手,看起來倒是簡單輕鬆且順理成章,案子確實是他做的,也當場就被抓了現行,
現在他單方面的說法還得不到任何證據的支撐,甚至連他的同夥們都傾向於刺殺案是他個人的擅自行動,送到法庭上哪怕給他配十個辯護律師,棺材板也依舊釘得死死的。
可韋恩如果真這樣傻兮兮地就去交作業,回頭要是柯里昂主教問起來,兇手說案件是他們團伙的頭目指使的,頭目則說案件是兇手自作主張搞出來的,這個問題解決不了,那柯里昂主教首先懷疑的事情,估計就得變成是“偵探社有問題”了。
——是不是抓了“替罪羊”濫竽充數?會不會是在替真正的幕後真兇“打掩護”?究竟是能力有限查不出真相,還是選擇站到了“糊弄大教堂”的立場上?
好好的純路人查案,結果把自己也給查成了有串通嫌疑的作弊者,這才是真正讓韋恩覺得腦殼疼的原因所在。
何必要搞成這樣子嘛。
在意識到這一點以後,韋恩立馬就知道自己摸魚的打算已然徹底落空,
因此現在已經不單單是查案這麼簡單了,眼看著火勢有要往偵探社頭上燒的可能性,韋恩也不管幕後真兇到底是有心還是無意,想著乾脆就順便添把柴,“大家一塊烤火”總比“偵探社單獨被煙燻”要快樂。
所以現在跟案件沾邊的勢力一個都別想跑,首先是偷偷通風報信的威廉警長,其次是事先知情不報的本地特工組織,然後是那股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第三方勢力,連警局這邊也得過一遍,有人證就用人證,沒人證就查指紋,能點燃一家是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