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聆暮揮揮手裡的宣紙。
南卿眼神亮晶晶的:“想要。”
他把宣紙放在了她腦袋上,然後嘴角勾起說:“一整幅字給你了,記得給千兩金子給我。”
“……”
好狗!
南卿本來是想騙張字畫以後出府賣了換錢買酒喝,誰知道他居然會叫自己給錢!
她傻愣愣的頂著宣紙:“公子,奴婢買不起您的字呀,要不……收回去吧。”
謝聆暮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了下來,他支著下巴看著她:“你可以講講價,我也不是非要收你千兩黃金。”
還是要強行賣給她的意思。
“十兩銀子……”
“小丫頭,不是這麼講價的,太少了。”
“二十兩銀子,只有這麼多了。”
謝聆暮倒是好奇她要怎麼掏出二十兩來,她還真的認真上了,她真的喜歡他的字?
“好,二十兩,拿來吧。”謝聆暮修長的手指伸了出來。
南卿把頭上的宣紙拿了下來,順便又抬手把自己頭上的一根髮釵拿了下來,她把髮釵遞到了他手裡。
“領取衣裳首飾的時候,那個姑姑說這個髮釵二十兩一隻,剛剛好夠買這幅字。”
謝聆暮看著手裡銀製的髮釵愣了一下,然後他嘴角上揚,說:“不作數。”
“為什麼?”
“這髮釵是府上的東西,不是你的東西,所以不作數。”
“可是姑姑說給了我就是我的了。”
“我說不作數就是不作數,那幅字給你了,自己收好,至於賣字的二十兩銀子就從你的月俸裡面扣。”
因為謝聆暮的這番話,南卿一整個下午都悶悶不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