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在什麼地方,求人辦事兒就有求人辦事兒的樣子,裡面學問不少。請人吃飯這種事很常見,大多數時候,請人家吃飯來談事,往往是酒過三巡,菜過五味,等到氣氛到位了,才開口言事,但今天周霆來個開門見山,多少有點失禮之嫌,不過這也正是這位周家大少的一份驕傲,也是周大少對人性的洞察。他看的出來,張偉不喜歡那種彎彎繞,如果不先把事情說明,只怕接下來這頓飯張偉也沒心思去吃,淨顧著去揣測了。
對周霆的開門見山,張偉並未覺得不妥,本就沒什麼交情,有些事兒還是先說了的好,省的彼此抻著,都難受,便應承道:“周市長請說。”
“這裡沒有外人,有什麼話我就直說了,今天請張先生來吃飯,原因有二,首先是要跟張先生道歉,其次是想讓張先生幫個忙。說道歉,是因為我這個弟弟的心胸實在有些狹隘,前端時間他跟張先生髮生了一些矛盾,但經由胡長平胡哥出面說和,事情已經翻篇了,但令我沒想到的是,他前幾天受到一個國外人的蠱惑,又在背後搞了一些小動作,這種行為令人不齒,也讓我很惱火,所以在今天請張先生來首先就是要賠禮道歉,希望張先生能原諒他。”周霆說到最後語氣有些家中,還用手指敲了敲桌面,這說明他正在剋制自己的怒意,隨後又看向了周震道:“周震,現在張先生在座,你看看怎麼道這個歉吧。”
周震垂著個頭,臉上的咬肌不時鼓起,用餘光看了看自己的哥哥,又瞄了一眼屋裡的人,這嘴有點張不開。
張偉聽見周霆的話,大腦立刻浮現出一種可能性,開口問道:“周市長,你說的小動作不會跟李佳瑤有關係吧?”
周霆面色不變,衝著張偉慢慢點了點頭,說道:“張先生,事實上這事兒是一個叫詹姆斯的英國華裔啜哄的,我弟弟被人家當了槍使,我這幾天為了把這個英國華裔給挖出來,廢了不少力氣,不過人家一看勢頭不對,早就銷聲匿跡了,這一點上我周霆不至於騙你,請你相信。也正是因為這樣,我今天才專門請你過來,把這事兒給說開,省的彼此之間出現誤會。”
張偉沉吟片刻,說道:“周市長,你說的話我信,不過這件事給我造成的麻煩可不小。”
“我知道,所以當我知道這件事情後,第一時間就是花費了很大的代價來平息這件事給你帶來的惡劣影響,現在除了李佳瑤這個關鍵人物沒抓到,其它網路上一切流言蜚語我都找人給抹平了,為了就是向你表明這件事當中周震是被人利用了,如果我們哥倆真想毀你,我可以負責任的說,絕不會用這種下三濫的手段。”雖然是過錯一方,但周霆仍然把這句話說得很有底氣。
“周市長的意思是說,那七位‘網路水軍統領’和那個自媒體大V都是你找人給拿下的?”張偉有點不信,他到不是懷疑周家沒有這樣的能量,而是覺得周家不可能為了讓自己不計較周震做下的事,就鬧出這麼大的動靜,五省警力聯合行動,這得花費多大代價去協調才能做到。
周霆看著張偉一點都不含糊的肯定答覆道:“沒錯,為此我父親和我找了不少人,欠下不小的人情。”
“哦?”張偉輕聲表示了自己的疑惑,他相信跟周霆這樣的聰明人打交道,周霆應該明白自己要問什麼。
果不其然,周霆道:“當然,如果只是為了讓張先生不計較我弟弟被利用,我們也不必大費周章,這就牽扯到今天的第二件事兒,要請張先生幫個忙。”
這會兒才算說到正題了,張偉只是安靜的看著周霆,等待他的下文。
“在明天,中樞老幹部事務局的副局長李楠李局長可能會聯絡你,到時候他應該會讓你去做一件事,這件事你做與不做與我無關,你自己去權衡。我需要你幫忙的地方在於,如果周局長或有什麼人問起周震的事,請你表示不願追究就可以了。”周霆說了一個張偉根本沒聽懂的請求。
張偉道:“別急,我沒弄明白你的意思,這個李局長找我幹什麼?”
“不瞞你說,這件事我雖然知道一點點,但我不能告訴你,不過從客觀的角度上來看,對你而言應該是件好事,多的我不能說。”周霆沒有給張偉解答,只是再次強調:“我所希望的就是如果李局長或其他什麼人問起你跟周震矛盾的時候,你能表態你們之間的誤會已經解決了就好,除此之外,我沒有其它要求。”
“周市長,你這個要求提的有點讓我摸不著頭腦,如果我都不知道其中是怎麼回事兒,我怎麼能答應你的要求?”
周霆正待說話,包廂的門被敲響,服務員開始上菜,話題也就此暫停,一直等到服務員離開,周霆才再次道:“簡單的來說,李局長應該也是想麻煩你去做什麼事,為此他會竭力的滿足你一些要求,而我不希望周震和你之間的矛盾,成為李局長或什麼人用來巴結你的一種手段。”
說到這裡,周霆對一旁的何敏做了一個手勢,何敏從一個公文包裡拿出了一個資料夾起身雙手遞給了周霆。周霆接過資料夾後轉手放到了張偉面前的桌子上,繼續道:“這個資料夾裡有一張一千萬的現金支票,算是對損害你名譽的補償。另外還有一份服裝廣告代言合同,服裝公司是我弟弟參股的一家公司,主打是年輕人的休閒裝,也符合你這個年紀明星的廣告代言定位,合約三年,每年一千萬,一次性付清,廣告會在國家電視臺、魔都衛視、芒果衛視等多家電視臺同時播放,對於提升你的知名度也有一定的好處。這些都是對你的補償。
我知道這些東西你未必看得上,不過這已經是我們最大的誠意。如果你不願意接受,那就讓張律師和王庭長來為你解答,假如你追究周震的法律責任,在國家法律法規最嚴格的判罰下,你會得到什麼。”
周霆說完,對一旁的張律師做了一個請的動作。
張國浩對周霆點點頭,然後對張偉說道:“張先生,首先我先向你表明一點,我以下的言論都會從客觀和專業的角度出發,不會參雜任何私人感情,至於可信度,請你自行判斷。你與周震先生之間的問題,如果訴諸於法律,你唯一可以起訴他的地方在於,周震先生敗壞了你的‘名譽權’。在我國,沒有專門關於‘汙衊他人’和‘損害他人名譽’的罪名,你只能以‘誹謗罪’來起訴他。
誹謗罪在法律上的解釋為‘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那麼根據我國刑法第246條的規定,‘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請你注意,這裡是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立案。根據目前我掌握的情況來看,周震先生對你‘名譽損害’已成既定事實,但情節是否嚴重要看對你造成了什麼損失,這一點請你務必要衡量現在這些‘誹謗內容’是否繼續對你造成‘名譽’、‘人格’以及‘尊嚴’方面的侵害。
接下來我們假設周震先生誹謗罪成立,予以立案追究。按照我國法律,誹謗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考慮周震先生在此時發生後極力的彌補了此事對你帶來的不良影響,再加上他的社會關係、家庭背景以及公關能力,以我專業的角度來看,判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所以我建議你還是與他庭外和解,因為即使他被判刑,按照目前對你造成的實質侵害來看,他有很大機率被叛緩甚至判處繳納罰金,這就是我給出的專業建議。”
張國浩一說完,第二法院的某庭副庭長王學成迫不及待的就開口了,“張先生,我跟周霆是好朋友,周震更是像我弟弟一樣的,不過我接下來的話可以保證足夠客觀。法律方面張律師已經說得足夠清楚了,我就跟你說說流程吧。誹謗罪屬於自訴案件,你要向當地法院提交刑事自訴狀,雙方身份證影印件或者戶籍證明,相關證據材料。法院會在規定時限內稽核你提交的材料,這些材料我跟你大概說一下,第一項是你自訴人和被告人的詳細個人資料;第二項是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時間、地點、手段、情節和危害後果等等;第三項訴訟請求;第四項是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及具體時間;第五項是證人個人資料和證據的名稱、來源。
其它四項咱們都不說,這個第二項我可以向你保證,你是說不清楚的,原因不用我說了吧。如果今天不是周霆跟你說這件事兒是周震做的,恐怕你到現在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就更不用說周震是具體怎麼實施的了,對不對?
好,咱們再說說‘誹謗罪’的賠償原則,一共五條,補充適用、公平適用、適當限制、過失相抵和法官自由裁量。別的咱們不說,就說兩條,‘過失相抵原則’就是字面的意思,如果被告人極力的挽回了自訴人的‘名譽’和‘損失’,這就可以抵一部分過失。而‘法官自由裁量’就不用說了,按照你們之間發生的這些事兒,法官一定不會判重的,這一點你問誰都是一樣。
這裡面還不說讓你補充材料故意拖著你,光是這些流程走下來你這一半年的就什麼事兒都甭幹了。
行了,該說的我都說了,怎麼做你自己權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