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我從不惹事好嗎,這次我是真冤。”
“嗯?被誰欺負了?”
“這個……”
陳樂只能長嘆口氣,“說來話長,我其實就想好好上大學而已,原來平穩度日都這麼難。”
任夜舒認真的糾正道,“不是平穩度日這麼難,是有才華,有能力的人,總會有點跟其他人不一樣的事的。”
這是任夜舒的看法,她覺得,有才華的人,自然不會被埋沒,總會做點什麼。
就這點而言,是能接受陳樂這種經常“出事”的性格的。
“還有,”
任夜舒再次白了陳樂一眼,“可真沒用,被人欺負了就會來我這裡說說而已嗎,是不是男人,不會去打回來嗎,我從小的教育就是被誰打倒了,就要把對方打倒再贏回來。”
“拜託,好歹是紀律部部長,別慫恿人打架行不行,而且,我也……”
陳樂並不想欺負別人。
對方因為一點小事,記恨到現在,總要搞些小聰明,小伎倆,非要弄垮大家。
這在陳樂眼中就跟小孩子過家家沒兩樣。
因為陳樂經歷的不是這些小打小鬧,是殺人放火,各種耍詭異逃跑的賞金囚犯,大家都是在玩命,比的是誰更能掩蓋蹤跡,誰更能跑,或者誰能更獵殺獵物,率先殺死對手。
那些能被通緝的,雖然只有幾萬賞金,可比起這些大學生,哪個不是大凶大奸之徒。
陳樂連那些都收拾了不少,真要論耍小聰明,耍詭計,又怎麼會怕一個普通大學生。
他只是覺得,在動不動就是殺與被殺面前,這種小計倆實在太幼稚了,他都不想出手去欺負對方。
嗯,說的更直白一點就是,陳樂覺得對方太弱了,不管是體力,還是腦力方面,都會被自己碾壓,沒有讓他動手的價值。
他唯一一次動手打架,是在上次王子辰侮辱安幼月時候,這是陳樂不能容忍的,王子辰哪怕別說安幼月,單說陳樂,陳樂都懶得理他。
陳樂再次長嘆口氣道,“總之,情況很複雜,看來不能這麼下去了。”
“能有多複雜。”
任夜舒說話間,把碗裡的一條魚夾出來,就準備扔到旁邊。
陳樂眼疾手快的,一伸筷子,一下夾住了任夜舒的筷子,跟那差點丟桌上的小黃魚。
“幹嘛?”
任夜舒不解。
“是要幹嘛?”
陳樂更不明白。
任夜舒解釋道,“我不吃魚。”
這讓陳樂驚了,“不吃魚點海鮮麵幹嘛。”
“要管,我吃海鮮,但不吃魚就是了。”
“大小姐,這也太浪費了,不吃給我吃啊,浪費食物可恥。”
“什麼都吃,飯桶啊。”
“做飯通多幸福啊,每天光吃飯,不做事。”
以免任夜舒把魚丟了,陳樂用筷子,夾著她的筷子,硬生生的拖到自己碗前,把魚放了進去,這才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