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任夜舒肯定不介意吃飯之類的小錢,但她覺得不能讓陳樂太爽了,就得讓他難受著,總覺得一直慣著他,只會讓他越來越懶散,以後說不定都不工作了。
少女是抱著刺激陳樂振作,積極向上,努力工作的心情提出這一點的。
而陳樂的想法是,鬼知道兩人什麼時候會分手,吃別人的,肯定比吃自己的香啊,再說任夜舒那麼有錢,這不劫富濟貧嗎。
至於啥男朋友的責任,那也得建立在有錢的前提下好嗎,自己現在可是一文錢難倒英雄漢。
而且,兩人還有一條合約是,過年過節,必須發紅包送禮。
感覺又是一筆大開銷呢。
雖然任夜舒也沒規定禮物價錢要多少起,但規定了,必須要包含心意,不能敷衍。
所以什麼叫心意啊,反正對自己來說,越貴越有心意就是了。
陳樂再一次嘆了口氣,深深的為著沒錢而發愁。
除此之外,還有一大堆條約呢。
當然,之所以能簽下那麼多條約,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對方給的報酬太優厚了。
陳樂所獲得的唯一一項權力,就是。
“每個禮拜可以強制佔有我兩個小時時間。“
用任夜舒的話說就是。
“我也有好好反省過了,自己之前都太忙了,都在工作,社團,公司,會議之間忙活,也好像,沒怎麼盡到女朋友的義務。”
“所以,以後如果你想我了,每個禮拜,都可以行使男朋友權,擁有無條件佔有我時間的權力。”
任夜舒當時是強忍著羞恥,滿臉通紅的,那眼睛羞澀的都要媚出水來了。,“只要你指定時間,不管我當時在忙什麼,不管我在做什麼,都會過來陪你至少兩小時,在此期間,你想讓我做什麼都可以。”
“而且,在這段時間內,做為補償,我保證會做個又乖又聽話的小妻子,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你說去哪就去哪,你讓我做什麼我就做什麼,全都聽你的。”
當時任夜舒話沒說完,就已經羞不可抑的把小臉埋進手掌裡了。
這是她對於陳樂簽訂合約給出的補償,以及報酬。
她也是拼了少女的羞澀,算是十分拼命了……
自然,當時陳樂就發現了。
在聽到這一報酬的時候,他就敏銳的發現了機會。
沒錯,這正是百年難得一遇的——商機。
如果真的自己說什麼她就做什麼的話,那自己豈不是可以每個禮拜用這兩小時讓任夜舒請客,去吃什麼摩天大樓餐,什麼海上餐廳,什麼野味套餐,滿漢全席。
那簡直是想吃什麼就吃什麼,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啊。
而且,可以跟老大把寢室裡他抱怨的那些滯銷產品,通通賣給任夜舒,讓她全買了,自己再跟老大五五分成,那不賺翻了?
陳樂發現自己簡直不要太有商業頭腦……
當時正是敏銳的察覺到了這一點,陳樂才答應簽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