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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懷疑

“秋香姐姐,你繼續呀,我想聽後來的事情。”林寶笙又一次催促道。

沒辦法,秋香只能繼續往下說。

原來,在方文玉死後三個月,董氏就產下了一子,方氏給他取名叫方不忘。

眾人都知道這是想叫孩子不要忘記自己的父親方文玉的意思,可董氏卻覺得晦氣,非要給孩子改名。可這一次,方氏卻沒有再縱容她,而是堅持已見,還道若是董氏不滿意,可以滾出林家,孩子由林家照顧便好。

這董氏哪能同意?沒了孩子,她就沒有了要挾林家的籌碼。

可她也實在不願意給孩子取這麼晦氣難聽的名字,於是對著方氏破口大罵了起來,說方氏是故意給她的孩子找晦氣,才會把一個死人跟孩子聯絡在一起。

董氏全然忘了,這個死人是她的丈夫,是她孩子的生身父親。

方氏哪裡承受得住董氏這樣的汙言穢語,直接被氣得吐了一口血。

林鎮南得知此事後,第一次失去理智,竟忘了董氏是個弱女子,一巴掌將她打翻在地,並狠狠踹了她幾腳。

那場面,如今叫林府的下人回憶起來,都覺得十分大快人心。

可當時來說,這氣雖然解了,但也給林家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麻煩。

董氏雖然是個無賴潑皮,但畢竟是個剛剛生產完的女人,哪裡受得了林鎮南這樣一個大男人狠狠踹一腳,所以她當場吐了一口血,暈了過去。

林鎮南當時只顧著替方氏出氣,也沒有管董氏,而是直接派人把她送回了董家。

董家的人知道後,又氣又急,董氏的父親是個心狠的,他也不顧女兒的死活,為了報復林家,他直接又將董氏抬回了林家,林家不肯開門,他就把董氏扔在了林家大門口,並揚言若是董氏出一點意外,就是林家故意殺人,要林鎮南以命抵命。

隨後,他又去官府擊鼓鳴冤,告林鎮南仗勢欺人,不僅強搶了他的外孫,還把自己的女兒打成了重傷,求官老爺為他們主持公道。

董家人將董氏描述成了一個受盡欺凌的可憐母親,又把林鎮南描述成了一個十惡不赦,仗勢欺人的混蛋,很是獲得了一干人的同情。

要知道,當時士農工商,商戶的社會地位最卑賤,可卻比農戶有錢,錦衣玉食,林羅綢緞,被普通百姓看在眼中,難免會嫉妒生恨。

因此,董家人對林家的一番控訴,很快在汝陽城掀起了風浪,百姓們都聚在林氏票號門口和衙門口進行抗議,要求縣太爺和林家給董氏一個交代。

林家當時畢竟剛剛起步,衙門裡尚未有人給他撐腰,此時又處在輿論下風,所以面對董氏一家的指責,他可謂是毫無招架之力。

若不是最後他用五百兩銀子收買了縣太爺,又找了白雲鎮的人去散播董氏謀殺親夫的一系列極品事,林鎮南恐怕就要在監牢裡度過下半生了。

當然,也正是因為這一次的劫後餘生,他才明白自己想要將林氏票號發展壯大,光靠自己努力是不行的,他還要靠官老爺的支援,靠百姓輿論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