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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連幾天邵明輝都回大宅來過夜,表兄弟姐妹除了過年也是難得聚,三個人不學好,夜裡無事索性關起門來賭錢。邵明輝輸的要當褲子,臉上白條貼得跟葫蘆爺爺似的,邵了凡來送宵夜,見這模樣哭笑不得,嗔罵道:“都要成家的人了,就知道玩兒!“

邵明輝嘻嘻哈哈不當一回事。

邵家的女兒中她是性格最潑辣的,不犯事情往往看不出,同家人在一起也格外通情達理,可如果真踩了她的底線,她往往便要抱魚死網破的決心。年輕時候的邵了慈一意孤行下嫁一個樂團提琴手,結婚不到兩年便大打出手,每一次吵架都將家裡東西砸的一塌糊塗,保姆阿姨抱著懵懵懂懂的邵明輝躲在她的公主房裡,嘴裡直唸叨作孽啊作孽啊。等邵明輝長到四五歲,她便懂得了作孽的意思,有一晚,在目睹了父母的惡戰之後,她揹著小揹包連夜出走去邵家,獨自一人在漆黑的夜裡走了八個多鐘頭,直到讓起早去邵家送菜的幫傭撞見。

她穿的漂漂亮亮。大蝴蝶結的白羽絨服,黛色蕾絲花邊連衣裙,黑色小羊皮靴子,頭頂還別著一個水鑽王冠發卡,就像一個高傲的公主。邵柏年問她怎樣來的,她筋疲力盡卻自豪拍著胸口說:“明輝自己走來的哦,爸爸媽媽太吵了,明輝要到外婆家來睡覺。”

這可真把邵家上下都驚著了,邵老太太握著小外孫女走爛了腳當時就哭了:“明輝你不能這麼嚇唬外婆你知道嗎,大晚上的你要是叫人抱走了外婆怎麼活呀,這麼遠的路你打個電話也好啊非要這麼走過來?!”

邵柏年要叫邵了慈過來,九歲的邵濟東立在樓梯皺眉說:“不必叫她來接明輝,叫她先把自己的事情處理好。”

邵明輝不管天下大亂,她睡著了,醫生處理她腳上的水泡,疼的厲害了她便抽搐一下,睡得昏天黑地,一覺醒來便活蹦亂跳,隻字不提父母。

三歲看到老,本性是不會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