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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心隨境遷好安身 第五十六章 歹毒手段

警察來的很快,劉導進了會議室沒多久,警察就到了,不過他們得到張奕的吩咐,並沒有穿警服,也沒有進錄影棚,而是在門外給張偉打了一個電話。

張偉先是出去把喝剩下的礦泉水交給了警察,又給劉導打了一個電話,返回了錄影棚。劉導接到電話從會議室裡出來,先帶著秦萌萌到了外面去,沒過多久,秦萌萌母親的手機便響了,接著秦母也走出了錄影棚,又過了幾分鐘後,劉導獨自從外面回來,對大家宣佈因為一點突發狀況,今天的錄製取消,什麼時候繼續拍攝等通知。

宣佈完這條訊息之後,劉導叫上了製片人、音樂總監梁小柏以及副導演孔俊民、陳和雲再次前往會議室。

拍攝計劃本就推遲了大半天,節目組的人已經有了怨氣,此刻一聽今天的拍攝又取消了,不由一個個怨聲載道,卻被正在離開的劉導聽見了,他立刻勃然大怒,把那幾個發牢騷的工作人員大罵了一頓,這些工作人員也不是第一天跟著劉導了,立刻明白應該是出了大事兒,所以才使得劉導現在非常煩躁,有了這個認識後,整個拍攝現場一片風聲鶴唳,連說話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再惹得劉導發怒,不過還是有人在猜測到底出了什麼事兒。

回酒店的路上,田復凱看張偉、張詩嵐和柳蓮欣一臉凝重,不由問道:“剛才拍攝現場出了什麼事兒?怎麼說不拍就不拍了?”

剛剛田復凱一直在後臺張芍寒的化妝間,所以對錄製大廳的事兒一點都瞭解,這才開口詢問。柳蓮欣是看到秦萌萌母女離開後就沒有回來,也看到了張偉當時劇烈的咳嗽,隱隱知道停拍的事兒應該跟這兩者有關,但具體什麼情況她也不清楚,原本她很想問問張偉,但看見張偉的臉色凝重,所以壓下了自己的好奇心,什麼都沒問。這個女人深知,想要混跡娛樂圈,有時候好奇心太重不是一件好事。

張偉得到了劉導的吩咐,這件事兒不能亂傳,所以對田復凱搖了搖頭,什麼也沒說。

回到酒店,張詩嵐直接去了張偉的房間,一進門便急切道:“張偉,你聽我的,咱們還是去醫院化驗一下吧,誰知道這是什麼毒素,有沒有後遺症。”

“嵐姐,你放心,我沒事兒。”

“你這讓我怎麼放心,你看看你的臉上一點血色都沒有。”張詩嵐仍舊擔心的說道。

其實這會兒張偉渾身上下連亞健康狀態都不存在,說張偉臉白,那純粹是早上化妝所致。

“我真的沒事兒。”張偉又強調了一遍,然後道:“對了,這事兒你千萬別跟我父母說,要不然他們也得跟著擔驚受怕。”

“我有那麼大嘴巴嗎,去跟叔叔阿姨說這事兒。”

張偉看著窗外天色已經暗了,一看錶已經六點多,便說道:“該吃飯了啊,你等等我,我去洗把臉換身衣服,咱們出去吃飯,我請客。”

“你還真是心大啊,出了這麼大的事兒你還有心情吃飯,你可真行。”

等張偉洗掉了臉上的淡妝,換了一身羽絨服,二人就近找了個地方吃飯,吃飯的時候,張詩嵐看張偉好半天了也沒什麼不良的反應,這才算放下心來。

而此時在燕京市局內的訊問室內,秦萌萌正哭的梨花帶淚,一五一十的把事情都給交代清楚了,順帶著把孟建明一些還沒有交代的問題也都給交代了個一清二楚。

原來,秦萌萌在早先的時候就知道孟建明要對張偉下手的事兒,包括孟建明用毒品陷害張偉的細節。也正是因為秦萌萌知道陷害之事,她還以為張偉早就被警察給抓走了,但昨天下午卻在電梯口跟張偉來了個偶遇,使她以為是孟建明那邊沒有動手,所以就給孟建明打電話,但那時候孟建明已經被警察給帶走了,手機也都關了機,她自然聯絡不上,隨即認為是孟建明對她所描述針對張偉的計劃都是騙她的,這讓一向被寵壞了的秦萌萌非常生氣,所以便打電話跟自己的母親哭訴。

秦萌萌的母親在年輕的時候就跟孟建明不清不楚,隨著年齡慢慢大了之後,擔心自己年老色衰拴不住孟建明,便把自己二十歲的女兒也推入了火坑,沒臉沒皮的與女兒一起給孟建明當情人,藉此來拴住孟建明。此次秦萌萌想出道當歌手,也是秦萌萌母親的想法,她覺得孟建明生意越做越大,見識到的美女和明星也越來越多,這樣下去,她和秦萌萌遲早會對孟建明失去吸引力,於是便極力推動孟建明以自己的資源推秦萌萌出名,這樣一來,就算將來孟建明真的放棄她們母女,她也可以憑藉秦萌萌衣食無憂。

像這樣自私之極,又努力將自己命運寄生在別人身上的人,最是敏感多疑,所以當她一聽說孟建明聯絡不上,而且沒有除掉女兒出名道路上最大的競爭對手時,這個多疑而敏感的女人立刻被強烈的不安全感所籠罩。人在不安的情況下,思維往往容易偏激,而偏激會導致極端的選擇,秦母正是如此。對她來說,女兒已經是到了臨門一腳的時候,所以她無論如何都要讓女兒這一腳能夠安全的踢出去,於是便連夜搞到了一種叫做“海靈烏”的植物。

“海靈烏”是一種海生植物,多見於南亞國家,這種植物研磨成粉後可溶於水,無色微甜,在南亞諸國是一種少見的藥材,和其它一些藥物按比例熬煮後,具有解毒、鎮痛、麻痺的功效。在暹羅也有一些人喜歡用這種植物與一些藥材混合,作為一種特殊的食物來飼養蠱蟲。“海靈烏”這種植物不能單獨服用,因為其中一種皂甙物質會導致嚴重的咽喉過敏,雖然不會致命,但能使人不停的咳嗽,導致不良後果,輕則聲音沙啞十天半個月,重則會造成聲帶嚴重損壞,甚至再也無法發聲。更為恐怖的是,這種“海靈烏”製成的白色粉末,一旦服用了,是沒有解藥可以解除過敏狀態的,只能用大量的化學藥劑進行抑制,或不停的喝水加快新陳代謝,來使過敏效果解除,實在不行的情況下甚至需要麻醉服用者,來減輕咳嗽。由此可見,這藥物也算十分霸道了,好在張偉使用的是魔法手段解毒,要是真去了醫院,其實也是個然並卵的結果。

秦母就是打算用這種藥來使張偉不停咳嗽,然後住院檢查,從而錯過比賽,使自己的女兒能夠順利奪冠。這對母親也算有心計,知道張偉與秦萌萌之間的情況,這麼單獨貼上去獻殷勤不僅不能達到目的,反而會讓張偉警惕,所以便謀劃了白天發生的那一幕。根據秦萌萌交代,這種“海靈烏”製成的粉末只需要服用一克就能讓一個人咳嗽兩三天,但她們母女在張偉喝下的那瓶礦泉水中足足加入了三十克“海靈烏”,這已經不是隻想讓張偉嗓子啞上幾天,而是打算徹底讓張偉今後無法說話。秦萌萌和自己的母親非常清楚這種藥的厲害之處,但她們還是帶著微笑設計給張偉服用了,為了能讓秦萌萌奪冠,這對母女甚至可以毫不猶豫的毀掉張偉的一生,可見這對母女的心思多麼歹毒。

事情真相大白,不管孟建明和秦母如何的拒不交代,都已經無所謂了,只要根據秦萌萌的口供,就足以向檢察機關提交材料,進入司法程式。所以說,有時候只要你有一個豬隊友,你個人能力再強悍也是無用。

吃過晚飯,送走了張詩嵐沒多久,張偉就接到了張奕的電話。電話中張奕給張偉說了一下秦萌萌交代的事情經過之後,對張偉說道:“現在這個案件的犯罪事實和經過已經很清楚,基本上也不用我們怎麼後續偵查了,過兩天我們就會把卷宗什麼的移交給檢察機關。現在的情況是分為了兩個案件,一個是‘孟建民賄賂司法人員,指使司法人員濫用職權、陷害’案,另一個是‘秦萌萌投毒’案”,這兩個案件都涉及到了你,我建議你找一個轉業的律師,因為年後檢察機關肯定會找你瞭解情況。根據你這邊的主訴訴求結合案件本身來進行公訴方向。‘孟建民案’跟你關係不大,你不用管,我主要跟你說一下‘秦萌萌投毒’案。

一般來說這種案件有兩個審理方向,一個是按照‘傷害罪’去走,一個是按照‘殺人未遂’去走,這關係到量刑問題,這些律師們都懂的,這一點我就不多說了。我打電話來是跟你說,你一定要跟你的律師講,一定在應對檢查機關的詢問時,不要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二百三十四條去談,一定多著重強調中毒、損壞聲帶、致殘、致死的方面,將他們儘量往《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和一百一十五條上去引,引導他們按照‘投放危險物質罪’去提起公訴,明白嗎?”

“噢噢,明白了。”在專業人士面前,張偉就是個法律小白,所以他又問道:“這二百多條和一百一十四都是什麼條款,有什麼不同嗎?”

張奕解釋道:“你去看看《刑法》就明白了,二者的量刑其實差不多,《刑法》二百三十二和二百三十四說的是‘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而一百一十四和一百一十五條則是把‘故意’二字改為‘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具體到你的案件上就是‘投放有害物質’。區別在於前者有可能叛三年以下到死刑,後者最少都是三年起步到死刑,所以儘量讓檢察機關按照‘投放有害物質’去起訴,這樣量刑會更重。”

經過這番解釋張偉就明白了,一番感謝後掛了電話,上百度查了一下這幾條,更加理解了張奕那番話的意思,不由道:“回頭還真的好好研究一下法律,這懂法的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很歹毒啊。”